【第十一講】(第1/7 頁)
請大家開啟《講義》第二十四頁,“癸二、正示二本”。
我們每一個人修學佛法,心中都有一個共同的願望,那就是我們希望能夠離開痛苦而獲得安樂,從離苦得樂的一種心願來推動我們去修學佛法。離苦得樂這樣的一個因素,在佛法當中是由兩種因緣所決定的:第一個是外在的因緣,第二個是內在的因緣。所謂的外在因緣,就是我們說的外在的環境。比如說你今天會生長在什麼樣的環境,你會遇到什麼人,會碰到什麼事情。這種外在的人事,佛法的思想認為是由業力所創造的。所以外在的因緣產生的痛苦跟快樂,這是我們很難改變的。我講實在話,外境我們改變不了的,因為這牽涉到過去的業力。所以古人說:萬般皆是業,半點不由人。你作不了主的。如果我們花很多時間去改變外在的環境,其實是浪費時間,因為沒有什麼效果。所以外在的因素是改變不了的。對外在的因素佛教告訴我們只有兩個字,就是“認命”。第二個因素就是內在的因素,你這一念心跟外境接觸的時候,你用什麼樣的心態來面對,就是你內在的思想,或者說內在的智慧。這個是整個佛法修學的關鍵,離苦得樂的關鍵。因為這個地方是我們自己可以作主的。
本經中佛陀的開示告訴我們,我們這一念心跟外境接觸,你有兩種選擇:
第一,你選擇向外攀緣,心隨境轉。你的心跟外境接觸的時候,你對外境產生堅定的執著。我們講心有所住,你的心住在外境上。那麼這種攀緣的結果會產生兩種過失:一、產生痛苦。我們看一個喜歡攀緣的人,就是做什麼事喜歡情感化的人,他的痛苦特別多,因為外境是變化的;二、他的生命當中很容易產生罪業——這種人容易造罪。所以,經常習慣用攀緣心的人,我們就可以知道他這一生當中,第一個,痛苦很多;第二個,他今生可能造了不少罪業。
第二,我們這一念心跟外境接觸的時候,我們開始訓練自己迴光返照,觀照我們這一念清淨的本性。迴光返照的結果也會產生兩種的情況:一,這種人生命當中安樂的時間多,自在的時間多;二、這個人在一生當中容易創造功德。所以我們今天的重點,不是去改變外在的環境,而是要改造我們的心念,改造我們的想法。這就是真實的離苦得樂。
【第十一講圖一】
本經當中講到兩種根本,我們看《講義》,正示二本。
佛陀把我們一念心開出二本,一心具足二本:一個是雜染生死的根本,第二個是清淨涅盤的根本。我們看經文內容的講述。請合掌: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業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
這個地方先指出三種人的過失。首先我們看凡夫的過失:
“佛告阿難。”前面佛陀講了七處破妄的經文以後,正式要開顯真心的時候,佛陀放光現瑞,從六根門頭放出光明,來表示妄想即將破壞,真性即將開顯。所以前面是以一種放光現瑞的方式來表法,以下佛陀就正式說法。佛陀告訴阿難尊者,從無始以來,一切的凡夫眾生的生死歸納起來只有三個步驟:
第一個步驟是“種種顛倒”。這個就是惑業苦的“惑”。顛倒的意思就是說我們迷惑了,迷惑了就是顛倒。這個迷惑就是我們對真如本性產生了迷惑,迷真起妄。也就是說我們這一念心真如不守自性,我們沒有真實地安住在我們清淨的本性,我們一念妄動,向外攀緣。我們習慣性認為向外攀緣是對我們有好處的,其實錯誤了,我們產生錯誤認知,其實向內安住對我們才是有利的。所以我們產生一種錯誤的認知,這個就是顛倒。而向外攀緣的結果,就是產生了煩惱,貪瞋痴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