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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自己被拒絕的原因,那隻因為我是一個女人,而且是一個沒有男人陪伴的單身女人。
在塔利班統治時期,法律禁止婦女上學和工作,禁止婦女單獨上街,並且規定阿富汗婦女出門必須穿上布嘎。現在,雖然塔利班的禁令已經被廢除,但她們中的大部分仍舊穿著布嘎,行色匆匆。在喀布林的大街上,除了年幼的不需要穿布嘎的女童,偶爾也會瞥見敢於拋開布嘎,只披著頭巾,腳蹬高跟鞋的年輕女子‐‐她們大都是電臺播音員之類的職業婦女,而且她們的身旁還是有人陪伴著。對於普通百姓來說,時局的動盪不安仍使大多數人都恪守著禁令。因此,剃掉鬍鬚的男子雖然很多(塔利班時期規定阿富汗成年男子必須蓄鬚),敢於不穿布嘎的女子仍然很少。到了阿富汗南部,這種狀況就更為明顯了,除了一些正在上學的年輕女孩子敢於只披著頭巾之外,成了家的女子出門幾乎沒有不穿布嘎的。而我,既沒有男子陪伴,也沒有穿著布嘎,在頭巾之下袒露著一張異國人的臉,還鬥膽行走在喀布林的大街上,因此而招來的蔑視和圍觀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我原以為,在戰爭已經大致結束,正在逐漸平靜下來的阿富汗北方,比如喀布林,我大約可以自由行動而不會有什麼大的障礙;可是從一開始,這個小旅館的經理‐‐他的名字叫阿里,就給我兜頭澆了一盆冷水。
明白了這一點,我便在喀布林的集市上買了一頂布嘎回來並試穿了一下。
布嘎(burqa)由兩部分組成:頭套和圍罩。為了讓布嘎能夠在頭上穩穩地套著而不至於左右移動,頭套的頂部縫著一個由布纏成的箍子,這個沉重的箍子正套在腦袋上,讓整個布嘎都穩定下來,不會輕易搖擺。頭套在眼睛的部位縫著一片格子網,頭套裡的人便是透過眼前的這片格子網來視物呼吸。頭套之下便是一個多褶的燈籠般的大圍罩,目的是將人的身體完全包裹起來,只露出一雙腳在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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