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土地與軍制(第2/4 頁)
的實行募兵制,但徵兵制一直存在,特別是在發生大規模戰爭時,為滿足戰爭需要,朝廷都為大量徵兵。
所謂軍戶制,就是把軍籍與民籍分開,列入軍戶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當兵,而民戶則只納租調,不用服兵役。中國歷史上採用這一制度的大體上是南北朝、隋、唐、明。軍戶制度最大的好處就是兵農合一,平時生產,戰時打仗,節省了封建王朝的軍費開支,又避免了徵兵制增加農民負擔及妨礙農業生產。唐朝中前期的強盛,就是因為較好地執行了府兵制。
軍戶的來源很多,有本身為軍被指為軍戶的,有因戰爭被俘或被掠為軍戶的,有因犯罪被沒入軍戶的。在各朝稱謂也不同,隋設折衝府、鷹揚府等,唐設六衛,又分左右,各設大將軍,為十二位大將軍。在明為衛所,全國衛所成百上千,衛所有軍田,軍隊自給自足。抗倭名將戚繼光家就是世襲登州衛都指揮僉事。
軍戶制主要缺點有兩個,一是容易廢弛,國家一旦長年沒有戰事,軍戶就會因為軍官奴役、掠奪軍戶妻女、政府加派雜差等產生逃亡,久之就會變得老弱而不能戰,有的軍官隱瞞逃亡或絕嗣軍戶不報,私佔其土地。到唐的後期,由於府兵制的破壞,唐政府為可戰之兵,只能聽認藩鎮割據。明代更是如此,中期以後衛所兵不能戰,不得不大量募兵,參加東南沿海抗倭的部隊就包括廣西狼兵、湖北鄉兵以及煙兵、漕兵等僱來的募兵,有名的“戚家軍”也是募兵。
另一缺點,從北朝開始,府兵中產生的軍事貴族勢力抬頭,而南朝宋、齊、梁、陳都由軍事政變建立,唐高祖李淵祖父為西魏八柱國之一,參加瓦崗軍的李密也是關隴軍事貴族,這一狀況到唐代,終於演變為以“安史之亂”為起點的延續到北宋的藩鎮割據局面,造成了五代十國的空前分裂,世襲府兵養出了一批難治的驕兵悍將。
在武后時期,地方上出現了團結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實行,後又擴充套件到關內道,其大意是挑選丁戶殷贍、身體強壯者充任團結兵,免其徵賦,平常要練習弓矢。到代宗時更明確地規定,春夏歸農,秋冬集合,並由官府發給兵器、資糧。團結兵是地方兵,主要負責地方治安等事務。
募兵制也就是僱傭兵役制度,我國曆史上實行募兵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
募兵制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時期吳起在魏國的強軍變法,培養了威名赫赫的職業化軍隊——魏武卒,此舉有利於培養職業化軍人,長期保持軍隊的戰鬥力,但最大的弊端會導致將領長期統兵,形成軍閥政治。正是如此,唐朝中後期,募兵制實行後,由於中央積弱,無力控制全國局面,導致藩鎮割據,軍閥相互征伐,最終覆滅了唐王朝。
宋朝立國之後,仍延續前朝募兵制度,不論禁兵、廂兵,還是南宋的屯駐大軍等,一般都採用招募的辦法。災年招募流民和饑民當兵,成為宋朝一項傳統國策。
宋太祖趙匡胤在總結唐朝和五代十國的歷史經驗基礎上,繼續沿用募兵制,同時借鑑唐太宗時期對府兵制採取的“兵將分離”制度,執行“罷功臣,釋兵權,制將帥,立兵制”之策,解除功臣宿將和地方節度使的行政權和兵權,將中央和地方的兵權收歸到皇帝手中。
同時,趙匡胤吸取五代十國時期軍閥政治的教訓,實行“以文制武”的制度,戰爭時戰區司令皆由文官或太監擔任,而且改變戰略必須經過皇帝同意。
三國時,曹操曾做過屯兵之舉,屯兵與後來的府兵制很一有些相似之處。
按錢穆先生的觀點,屯田制與府兵制的生產合作方式不一樣。他們都是兵農相混的生產方式,不同的是:
漢代的屯田制,是全農皆兵。把武裝集團寄託在生產集團裡面。軍隊只是生產集團的一部分。唐代的府兵制,是全兵皆農。把生產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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