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土地與軍制(第1/4 頁)
求賢令釋出之後,許多郢都國人都面有憂色,不過更多的人也卻是精神振奮,他們認為當今大王較之以前的楚王,不一樣。
因為他曾經說過“大楚興亡,匹夫有責!”,還說過“犯我強楚者,雖遠必誅!”一個只會苟且的大王是無法說出這樣令人心潮澎湃的話的。
街頭巷尾的人們口口相傳著求賢令,期待著列國賢才如過江之鯽般湧向楚國,在大王的帶領下,創造一個屬於大楚的時代。
與郢都的群情激昂不同,王城內依舊平靜。熊槐每天都會去王后南芷的寢宮,看看自己的即將出生孩子。田夕在熊槐這個人生導師的引導下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每日裡都去纏著雲無心學習醫術。
熊槐偶爾也會去看看羋月和鄭袖,萬不能讓這二人的大好年華都錯付了空蕩蕩的大殿。
大部分時間裡,熊槐不是拉著昭陽、田忌、孫臏、沈衍討論,便是一個人想些事情。
這幾天,熊槐在思考軍制的問題。幾個月前,他和重臣們探討過這個問題,當時他的想法是軍屯與府兵制相結合。
熊槐先是回憶了一番歷朝歷代的軍制變革,他希望從中找到符合楚國國情的軍制。
西周的兵役制度是徵兵制,但它帶有鮮明的等級色彩。周天子和諸侯的親兵(“虎賁”)是從“王族”或“公族”中徵集的,屬於貴族子弟兵。車兵稱甲士,是從“國人”(平民)階級中徵集的,步卒(步兵)是從庶人(自由民和農業奴隸)中徵集的;廝徒則是從奴隸中徵集的。從總的情況看,“國人”是西周兵員的主要來源。“國人”的主要任務是服兵役,其服役年齡一般為20歲至60歲。服現役的稱“正卒”,另外還有相當於現在預備役的“羨卒”。按規定,西周野人”不能服兵役,國野界限非常清楚。
春秋時期的兵役制度前後變化很大。西周那種嚴格按社會等級服兵役的制度,逐漸遭到破壞。各國在實行民軍制的同時,開始實行世兵制。如齊桓公採納管仲的建議,把“國人”中適合服兵役的單獨劃分為一個階層,與從事工商的人分開居住,不準遷徙,專服兵役,且世代相傳。其他國家為擴大兵源,也紛紛進行軍制改革,把服兵役的範圍從“國人”擴大到由庶人轉化而來的農民階級。晉國“作州兵”,魯國“作丘甲”,鄭國“作丘賦”等,都是為了擴大兵員和軍賦來源這個目的。經過這些改革,農民成為各國兵員的主要來源。
戰國時期普遍實行的兵役制度是郡縣徵兵制。農民是主要徵集物件。郡守和縣令有權徵集本地的適齡男子入伍,並可率領他們出征。各諸侯國建立了統一的軍隊,國君掌握軍隊的徵調大權,國君之下設立獨立的軍事系統,以將(或稱將軍、上將軍、大將軍,楚國則稱上柱國)為其長,文武開始分職。將以下的武官設定也較完備,趙國設左司馬、都尉,齊國設司馬,秦、趙、韓、齊、楚還設郎中作為國君的侍衛。秦國設立都尉、中尉,中尉警衛國都。各國還在郡設立郡尉。各級軍官有帶兵權而沒有用兵和調動軍隊的權利。調動軍隊,必須有國君的“虎符”為證方可。國君任將時,把虎符的左半交給將軍,右半自己留著。規定凡用兵五十人以上,必須有國君的右半個虎符與將軍的左半個虎符合榫(稱為“合符”)才能生效。
除徵兵制外,各國還兼行募兵制。招募之兵,要經過嚴格考選。魏國的“武卒”、齊國的“技擊”、秦國的“銳士”等,都是招募而成的精銳部隊。魏國在招考“武卒”時,規定應考者要全副武裝,披甲操弩,帶五十支箭和戈、劍等兵器,揹負三天口糧,用半天時間跑完一百里。如果合格,就選為“武卒”,並免徵其家庭的賦役,還分給其好田地和房屋。
三代、春秋、戰國、秦漢、三國基本實行的是徵兵制。三國以後的各個朝代有的實行軍戶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