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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倆剛坐下,一個圍著繡花白圍裙的沒搽粉沒描眉沒塗嘴的純天然的姑娘輕盈地送來兩杯青花蓋碗茶和一個塑膠暖水瓶,麻利地泡好茶,把暖水瓶放在一邊,說:&ldo;水,你們自己摻。有事就喊我。&rdo;
仲秋趕了幾十里山路,是專程來長徵電器廠找鄒平的。根據黨校的安排,他帶班上的一個小組在那裡搞調研。今天剛好有大半天空閒,廠黨委就安排他們到廠後勤部門辦的一個&ldo;逍遙遊&rdo;深入實際‐‐垂釣。
鄒平正專心致志地釣魚,仲秋剛要把他來的目的合盤托出,鄒平掃了一眼離他不遠的一個年輕釣魚人,用左手食指擋住嘴唇,示意他不再說。鄒平拉了一條脊背泛黃的鯽魚起來,轉過身,朝仲秋走了一步,讓他給他取魚,低聲說:&ldo;走,我們去喝茶。&rdo;說著把魚竿斜插進塘坎上埋在石縫裡的鐵管裡(這是修築塘坎時就事先給釣魚人設計好了的)。
仲秋明白了,現在靠打小報告出賣他人以獲取領導的垂青和得到提拔的人不少,屬於時下流行的金錢、身體、語言賄賂領導的&ldo;三賄&rdo;之一。說不定那個年輕釣魚人就是鄒平說過的那種白天晚上都在活動,想擠進市委、市府大院的人。
檢察院退回區公安局重新偵查後,他百思不得其解,找出一個理由,又推翻,又找出一個理由,還是推翻。這麼簡單一個明擺著的案子,為什麼會退回?當然,從另一方面考慮,他和李一凡也是當事人,從懷疑一切的角度講,有人把他倆一鍋煮,也能理解。但那物證?她反覆問過李一凡。她說,那上面就是有江兵的排洩物,千真萬確!檢察院居然說物證上沒有能證明江兵的東西。有沒有,李一凡最清楚。這之中肯定有鬼,換句話說,在這物證上,有人做了手腳。要麼是檢驗的人故意混淆是非,把黑說成了白;要麼是在送檢前有人用了調包計。更氣憤的是物證居然沒有了。這次重新偵查,認真負責辦好的案卷送到檢察院後,如果又出現第一次的情況,怎麼辦?一個司空見慣了的強姦案,就這樣折騰來折騰去,到頭來會不了了之的。當年,許瓊的物證‐‐那條糊有強姦犯朱譽群的精液的內褲不是也在檢察院弄丟了嗎?
聯想到這段時間以來出現的種種事情,從改寫他那篇稿件到最後撤下,一直到後來對他的風言風語……看來,這普通的強姦案不普通!一些人為了顛倒黑白,不惜給他仲秋潑汙水。做好事真的還很難。難怪現在好多人不願學雷鋒!自己還是一個有名的記者,那些人為了見不得人的交易,都要這樣造謠汙衊,何況一般民眾。不行,一定要堅決鬥爭,弄個水落石出:首先是為了洗清潑在自己身上的髒水,其次是為了行使一個人民記者的職權,為受害者討回公道,為人民除去一個害群之馬,讓社會增加一分平安。他想給許書記寫信,反映這一情況。前一封信得到了他的批示,他對許書記增加了信任。本來,他想透過其他渠道送上去,但想了好幾條通道,都被他又一一否決了。這信還得勞駕老領導。
鄒平揭開碗蓋,用它將浮在茶水上的茶末、泡子趕到一邊,聽仲秋簡明扼要地說了後,嘆了一口氣:&ldo;搞得這樣複雜?乾脆由它去。記者不是全能的。&rdo;
仲秋端起茶杯來不及喝又放下了,說:&ldo;鄒總,這不行!一是,我牽進去了;二是,不能讓好人受冤枉呀。&rdo;
&ldo;你只是個證人。如實提供證詞就行了。&rdo;
&ldo;不,現在他們要把整個案件的性質顛了個個兒,認為是我和李一凡在那裡亂搞,是江兵來闖到了。我們嫁禍於他。&rdo;
&ldo;你怎麼知道人家是這樣認為的?&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