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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我看來,未來的一切似乎不太妙。瑪德琳&iddot;波洛克頭上七孔多了一孔,而在那間公寓裡,毫無疑問到處都有我的指紋‐‐我喝過的杯子上有,玻璃桌面上有,還有天知道的什麼鬼地方有。那位把槍塞進我手裡的犯罪天才一定非常清楚這一點。
警察一定會問我一大堆問題,卻一點也不想聽我的解釋。而另一方面,我對我自己也有很多難解的問題。
誰是瑪德琳&iddot;波洛克?她在這件事中到底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她為什麼要對我下迷藥?殺她的兇手是從哪兒來的?他為什麼要殺她?
魯德業德&iddot;威爾金呢?
還有,錫克人又在這件事當中扮演了什麼角色?
最後一個問題和前面那些一樣難以回答,不過它讓我明白,我不能回家。現在那個錫克人還有那個派他來的人一定知道他們被耍了,因此我必須避開任何他們認為可以找到我的地方。店裡不能去,當然,也不能回家,因為任何人只要翻一下曼哈頓的電話簿,就可以查到我的住址。
我叫了一部計程車去市中心的第二大道。司機是一名年輕的西班牙裔人士,有著一雙相當警覺的眼睛。在他問我要去哪兒的時候,那雙眼睛彷彿要把我登記下來似的。
&ldo;格林尼治村。&rdo;我說。
&ldo;哪一片?&rdo;
&ldo;謝裡丹廣場。&rdo;
他很快地點了點頭,於是我們出發了。
卡洛琳&iddot;凱瑟的公寓在阿伯巷,格林尼治村到處都是這種龍蛇雜混的巷子,只有下車的地方對了,我才有辦法找得到她的家。謝裡丹廣場是錯誤的下車地點,所以我必須往北走到格林尼治道,然後往西,再往南,才會看到那條巷子。我不記得她住的公寓是哪一幢了,於是我連續走到好幾幢房子的門廳前檢視,直到看見標示著她名字的郵箱。我按她的門鈴。
沒有人。我應該先打電話的,不過我沒帶著她的號碼,而她又沒把電話登記在電話簿上。想要從查號臺查到沒登記的號碼簡直比讓駱駝穿針眼還難,即使問登了記的電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按了幾個樓上住戶的電鈴,直到有人開門讓我進去。卡洛琳住在一樓,我看了一眼她門上的鎖,轉了一下,便離開了。
我去哈得孫的幾家五金店看了一下,全都關門了。鎖匠倒是有,可難道我讓他把小偷作案工具賣給我?我根本就沒向他開口,然後在一家藥房買了一些膠帶、曲別針和髮夾,以及一些修指甲的工具。在菸草店我還買了一組抽菸斗的人用的工具,裡面有許多種用來塞菸絲、清煙管的小玩意兒,讓你不至於虧待了你的菸鬥。它們看起來是用相當高階的鋼做的。
我再回到卡洛琳的公寓,再一次打擾她樓上的住戶,直到有人再開門放我進去。我走到她的門前忙碌起來。
如果是用我的那把萬能鑰匙的話,這整個過程要不了五分鐘。但是用這些從藥房弄來的替代品,得花上十分鐘,在此期間有兩個人進來,有一個人離開。如果他們之中有任何人看到我的話,一定是太講禮貌了,不願意弄得眾人皆知。我從容地完成工作,進入她的屋子。
挺舒適的。非常有格林尼治氣質,真的。這是一個大約十五英尺見方的房間,後面連著一間小型廁所,小得你坐在馬桶上的時候,膝蓋都會頂到門。浴缸是一件有四個爪的古董,放在廚房裡,和水槽、爐子、冰箱在一起。卡洛琳將一塊三夾板切成和它一般大小,蓋在上面,這樣她可以在那兒切菜。牆壁漆成深藍色,窗欞和暴露於牆外的水管則漆成亮黃色。
我上了廁所,點火去煮剩在爐子上的咖啡‐‐用的是火柴,點火器不管用了,並且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