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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頁(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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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望道:&ldo;吳律師,唐偉彬先生留下的法律文書很清楚,這些股票就是我的當事人的嫁妝,遲早是要歸到我當事人的名下的。&rdo;

吳振宏冷笑一聲,看了一眼夏青宜,&ldo;這誰知道呢,也許被告是單身主義,如果一輩子不結婚,那那份檔案也就不會生效,況且,她現在也才十八歲,並不滿法定結婚年齡,我就算她二十歲結婚,那也還有一年多,那在此之前,這些股票還不能歸她。&rdo;

周望原本想透過辯論來達到打贏官司的目的,但吳振宏瘋狗一樣,他不得不用最後的殺手鐧,&ldo;審判長,雖然法律上規定女性二十歲才能登記結婚,但是根據我國律法,男性滿17歲,女性滿15歲,就具備訂婚的能力,而我的當事人唐筱女士與其男友已經決定,於今年八月六日訂婚,並約定三年後登記結婚,既然我的當事人正在履行檔案的先決條件,那20俞氏股票的嫁妝也應該相應地轉入我的當事人名下。&rdo;

審判長聽了之後,道:&ldo;我國法律規定,女性滿20歲才能登記結婚,但對於訂婚,屬於一種契約,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rdo;

吳振宏臉色難看,&ldo;審判長,我認為只有在民政局登記後才能算結婚,訂婚雖然是一種契約,但是訂婚的雙方可以任意反悔,並不受法律保護。&rdo;

審判長道:&ldo;吳律師,現在的情況是被繼承人已經死亡,而準繼承人又正在履行被繼承人立下的先決條件,已經具備了直接繼承的資格。&rdo;

吳振宏咬了咬牙,瞪了一眼周望。

此時,張梅英站了起來,激動道:&ldo;審判長,我反對,我丈夫才死了半年,唐筱作為他的親生女兒,就已經開始開開心心地談婚論嫁,這根本就是不孝!從古至今,孝子都是要為父母守孝三年的,而她倒好,為了繼承遺產,連孝心都不顧了。像這樣的不孝子,根本就沒有資格繼承遺產。&rdo;

夏青宜覺得張梅英還真是語出驚人,這種不經大腦的話她都能說,看來是被逼急了,她回道:&ldo;張梅英女士,請你搞清楚,現在是二十一世紀,如果你要拿古代三從四德的觀念來評判二十一世紀的事情,那你本身離了婚再嫁,就已經是要被浸豬籠的了。&rdo;

&ldo;你……&rdo;張梅英氣得差點吐血。

夏青宜繼續道:&ldo;還有,我非常愛我的父親,我的父親也非常愛我,不是你一個不相干的可以評論我到底孝不孝的,我的孝在心裡,我不需要去做一些無畏的形式去向別人展示,因為我問心無愧。並且,我的父親一直希望我可以成家,可以有人照顧,如今我要訂婚了,他要是還在,一定會很高興,就算他現在在天上,也一樣會很高興。另外,我的父親這些年一直在做善事,捐了不少款給公益組織,等那些股票轉到我名下後,我將會以我父親的名義每年捐出股東分紅的五成,用於希望小學的建設。&rdo;

&ldo;唐筱,你以為俞家人這個時候和你訂婚是因為想讓你做他們兒媳婦嗎,不就是想要把自己的股票收回去嗎……&rdo;

審判長用敲了一下法槌,&ldo;肅靜!&rdo;

法庭安靜了下來,審判長道:&ldo;原告,被告,你們爭論這些不屬於庭審內容,請勿在法庭上爭論。&rdo;

夏青宜道:&ldo;抱歉,審判長。&rdo;

最後,審判長宣佈原告的訴訟不成立,被告已經具備了繼承俞氏20股票的資格。

作者有話要說: 法庭內容當做故事看就好,不要考究哈,一切為了故事發展。有bug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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