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頁(第1/3 頁)
1937年1月29日
致電潘漢年:&ldo;前線已開始撤退,和平前途可逐步實現。&rdo;&ldo;紅軍在商縣以東者早已開始撤退,主力亦昨日起開始撤退,約7天可透過鹹陽,在三原者本日開始向指定地點移動。&rdo;&ldo;但蔣對東北軍、十七路軍撫慰政策必須堅持不變。&rdo;&ldo;望你同張沖兄在五天至七天內飛來延安一行,商決各種合作問題。&rdo;
1937年2月4日
致電潘漢年:&ldo;聞法院對沈鈞儒等起訴將判罪,南京又有通緝陶行知事,愛國刊物時遭封禁,我方從上海所購之書被西安政訓處扣留,南京令華北特務機關密捕我黨黨員。以上各事完全違反民意,違反兩黨團結對外主旨,望即入京向陳、張1諸君提出嚴正抗議,並要求迅即具體解決。&rdo;
1陳、張,指陳立夫,張沖。
1937年4月11日
同張聞天復電潘漢年,指出:&ldo;目前工作的中心,關鍵是在擴大群眾的民主運動,各方面發動修改國民大會選舉法,要求開放黨禁,實現民主權利,以推動南京政府逐漸向左。&rdo;&ldo;對外間各種謠言與懷疑,應站在堅定的立場與之鬥爭,或向其解釋,對極左的傾向決不能有任何讓步。&rdo;
1937年5月1日
同周恩來致電潘漢年,通報延安與南京間電臺已接通,南京來電催周恩來再去談判,中共中央已復電,告以須待中央關於國共合作宣言擬好和得蔣介石復電(已電告蔣,總的指揮機關及主持人選仍須照定)後,周恩來即前往。
1937年6月26日
(二)周恩來
致電潘漢年轉蔣介石:我們在西安已盡最大努力,東北軍多數幹部痛於張學良不能回陝見面,決不先撤兵。務請以手書告東北軍將領保證撤兵後給張恢復公職,發表名義許以出席三中全會,並許張來陝訓話,以安東北軍之心。
1937年1月28日
致電潘漢年,要潘恢復同鄧文儀的聯絡。並告潘,原黃埔軍校教官胡公冕已到南京做黃埔系的工作。
1937年2月25日
致電潘漢年,目前對東北軍工作方針應是團結整個東北軍,反對分裂,反對裁編。
1937年5月16日
與毛澤東致電潘漢年,要潘立即透過&ldo;七君子&rdo;的家屬和律師同&ldo;七君子&rdo;磋商,設法與方面出面調解的人談判,以&ldo;不判罪只到廬山談話則為上策,只判輕罪而宣告滿期釋放此為中策,釋放而請到南京做事或出洋此為下策。&rdo;7月底,國民政府將&ldo;七君子&rdo;交保釋放。
1937年7月3日
46 關於與國民黨談判情況給毛澤東等的報告1
1本文原載《黨的文獻》1993年第5期。1936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代表潘漢年在上海與陳立夫就國共停戰等問題進行了直接會談。這是會談後潘漢年寫給毛澤東、張聞天、周恩來、博古的報告。標題是《黨的文獻》編者所加。
(1936年11月12日)
潘漢年
東、天、周、博:
(一)我在久久得不著你們一個復電後,在蔣離陝去洛時,我乃打一電給毅,1一面問他與蔣會談結果,一面問他劉葉2是否早已離西安,我說到滬後一連由劉轉數電給家中向未得復,一切活動無從進行,乞為設法,然後得著劉的回電說要我即去南京,當時我真假難明,因為如有此電,何待我去電問劉的行蹤他才打給我,因此去信約鄧文儀面談,通訊處是邵力子駐京辦事處主任轉‐&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