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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平泉銅礦畢竟比之雲南銅礦要好得多,甚至可以說是辦得較為成功的銅礦。其標誌之一,就是除開辦的1881年無官息外,自1882年起,官利一般在一分三四厘左右。故它的股票價除這年達到面值150%外,在1883年金融倒帳風潮中受的影響也不大。其原因,一是由於商資官辦,多少要按買賣規律辦事;二是由於天津機器局給定的價格為每百斤銅料17‐18兩之間,比雲南銅的收購價10兩有奇要高出70‐80%。
山東淄川鉛礦是李鴻章於1885年提議開採的,實際開採時間則為1887年。當時產鉛的貴州、湖南&rdo;辦解無多,尚不足供京局之用,而洋鉛因各省鑄錢爭購,貨缺價昂,未可常恃,必須另籌接濟&rdo;,在此情況下,山東淄川鉛礦的開辦被提上日程。先由盛宣懷派令湖南知府周冕帶同洋礦師賈海前往勘察,結果表明,&ldo;礦質既好,礦線亦長。從前舊井尚非正脈,應須擇地另開&rdo;。後經山東巡撫張曜飭候補知府沈廷杞複查,認為確有開採價值,並對每日人工生產量可挖礦砂7‐8萬斤,鉛由淄川陸路運至德州及由德州水路運至天津運費低廉;乃至化驗礦石每千兩約可得淨鉛七百數十兩,內可提煉白銀三兩二錢,等等均有計算。對如何開採提煉,盛宣懷提出了&ldo;挖礦可用土夫,提煉必須機器&rdo;的方針。應該說,計算頗為周密,方針亦是正確的。然而在商與官的關係上,有些類似雲南銅礦廠。張曜對此具體的表述說:&ldo;近年礦務多系集股開辦。現開鉛礦,擬於仿照辦理之中,酌量變通,所獲餘利,擬以六成繳官,四成歸股。一切經費,擬即集股籌款,以資應用。&rdo;這顯然是&ldo;商資官管&rdo;的翻版,利用商資達到官的如下目的:一是津滬各製造局不斷提去淨鉛,在市場流通者甚少;二是餘利六成歸官。實際上就是官侵商利,商不可能發揮經營的積極性。加上預計每百斤鉛可煉出三、四兩白銀之說未能達到,和鉛質不佳售價甚低等原因,淄川鉛礦到1892年即行停止生產。
三、漠河金礦
三、漠河金礦
相對於開採銅鉛等礦的使用與求富相結合目的來說,開採金銀礦除為了求富之外,也是與籌邊等任務相關聯的。漠河金礦的開採就是一個典型。
漠河金礦地處黑龍江極邊,屢有俄人越江偷挖,並奴役中國邊民為之盜金,成為邊患。清政府在黑龍江將軍恭鏜倡議下,在&ldo;自應及時開採,以杜外人覬覦&rdo;思想指導下,作出開採漠河金礦的決定。恭鏜說:&ldo;漠河金礦之舉,重在防邊,兼籌利國。&rdo;&ldo;防邊&rdo;,不僅僅是防俄人越境偷挖金礦,而且要防止它&ldo;駸駸東逼之勢&rdo;。李鴻章解釋道:&ldo;若金礦一開,人皆趨利,商賈駢集,屯牧並興,可與黑龍江北岸俄城聲勢對抗,外以折強鄰窺伺之漸,內以植百年根本之謀。且因此自行輪船,則江面不令獨佔,開通山路,則軍府不致遠懸,此皆防患未萌而不容稍緩者也。&rdo;防患與利國結合起來的見解是可取的正確的。對此,總理衙門講得更為明確,它奏稱:英、美、俄等國&ldo;莫不淘挖金礦,以為富強之計。……自來謀國遠圖,不外興利實邊二策。漠河礦務若果興辦得宜,則利源日開,人民漸聚,富庶之基,胥由於此。&rdo;意思是在防邊的同時,更注重於富庶。歷史事實證明,漠河金礦是辦得較為成功的洋務企業,這當然與其&ldo;興辦得宜&rdo;是密切聯絡的。怎樣做到&ldo;興辦得宜&rdo;的?這主要是主辦人李金鏞按公司規章辦企業所取得的成效。
李全鏞,江蘇無錫人,隨盛宣懷辦礦務等工業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