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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對這個老公有沒有感情。…就是不爽,就是想從中作梗。反正東宮是我的,愛怎麼玩都是我的事,別人不準再來摻和。
這才是我感到然地地方。
什麼時候開始把東宮當作自家的了?明明是衝動莽撞地小孩一個嘛,還沒攬過來呢,就已經麻煩多多了。真要當作自己人來照顧。那不憂心死才怪!
捧起茶杯(特殊時期不宜喝茶,姐妹們別學她),我喃喃道:“何況我可是前後加起來四十歲的老人家……”
江近海這句話刺中我的心,那是非常之痛啊。
唉,不想那麼多,先回頭來看自己這邊的麻煩事吧。
我目前懷疑的物件是王郊。動機或許有了,作案地可能性也有,但是毒物他從哪裡得來呢?
滷水本是北方農家常見的東西,可他光棍一條巡務各縣,上門討滷水,或者直接買鹽滷,都是令人生疑的吧?
要不從這條線索上追查?
沿著他行進的路線,挨村挨戶打聽他有沒有買鹽滷或者滷水?
就算買了。==他是用什麼盛放的呢?
我拿著茶杯往袖裡塞,如果是放進袖袋裡,只怕很容易被看出形狀,惹人懷疑。
不管是杯還是碗,沒見他帶到夏城來呀。他來的時候兩手空空,衣衫襤褸,從哪裡帶那些東西?而且他進孫家店地時候。若是帶著古怪的東西,沒道理孫二嫂無法察覺。
更重要的是,就算王郊先入孫家店是做準備……
李縣丞接待金老三,乃是張緹安排的,誰也不可能事先知道李縣丞會在路過的時候跟孫二嫂拌嘴,從而引得金老三決定在小店吃飯。
更沒有人能夠預測我當時會恰好在衙門口。為阻止雙方爭執。做東請客入席。
也就是說,我、李縣丞、王郊這三人的三碟有毒的佐料。是在三方完全獨立的行動下,機緣巧合放置在我們面前地。恰好三碟,或許真的只是恰好?
猜測王郊作案,莫非是錯誤的方向?
我越來越不明白了。
果然,假想能力雖重要,可只靠猜測揣摩來辦案,是行不通的。
張緹提著灌好的水袋進來,說:“怎麼,東家又遇到煩心事?”
“無頭緒啊。”我搖頭,“原本以為終於有了進展,可仔細想想,又要全部推翻。煩呀!”呵,莫急莫急。”
我接過鹿皮水袋,敷在肚上,跟張緹講了自己的懷疑和矛盾之處。
他起身在房內踱了幾步,問:“懷疑御史的話,東家苦於找不出毒物來源。假設是定孫二嫂為案犯,一切都能迎刃而解,既然如此,東家為何堅持她不是兇手呢?”
“我並非堅持,只不過由她地表現,判斷她並非真
“那依然是東家自己的看法,不覺得對王御史不公麼?”
我撇嘴,開玩笑道:“為表公平,順便也懷疑一下張大哥好了。”說完,我把桌上的卷宗展開觀看,不理他了。
張緹沒趣地往門邊去,臨了回頭道:“這樣吧,張某替東家查一查。”
“查什麼?”
“到時候自然知道。”他神秘地笑笑,離開了。
涉案的人我問得差不多了,張緹總不會是從王郊擔任給事中(給事中,官職名,屬於言官)的時候查起吧?如今我可再也經不起一個京城來回的耽擱,就算他能查到人家在京城與孟章有來往,時間上也……
咦?
對喔,這裡還存在一個時間差。
王郊離開京城調來祝州任巡務御史,是去年春末夏初,孟章逃離京城地時間不詳,但也在秋季之後了。他潛伏在夏城一段時日,離開地時候是命案前一天。而王郊抵達夏城的時間是命案前幾日,到命案那天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