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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暴得大名不祥

胡適之所以能「暴得大名」,除了前面的論述,主要還有兩方面的原因。用唐德剛先生的話說,胡適是個「一輩子趕著『寫檄文』、『發宣言』、『貼標語』的忙人」。「趕著寫」三個字著實寫出了胡適趨時的形象。民初的中國,能趨時,就易得名;但也必須不斷地趨下去,一停下來,就要落伍。唐先生又說,胡適是個「標準的傳統士大夫」,而且是最合儒家原來面目之孔孟精義計程車大夫。[2]這也是有體會的確評。在新舊雜處的民國初年,孔家店表面上被打倒,但社會上一般人下意識中的行為準則大體還沒有太大變化。胡適這種在有意識的一面叫喊打倒孔家店,下意識的一面又是個「標準的傳統士大夫」的人,實際上最受社會歡迎。但要維持這一點也甚難。也就是說,如果胡適一旦不能趨時,或不能維持其新舊相容於一身的形象時,他所「暴得」之名也就可能很快失去。

前面說過,從社會的層面看,在民初的社會要能得名並且維持之,邊緣知識青年的追隨與否是一個重要的因素。胡適起初的得意,很大程度便是因此輩的擁戴。由聽眾來決定立說者的興衰,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市場規律」,本是民初中國要實行以多取勝的西方式民主的必然後果。對少數特立獨行的精英,能夠做到「保護」已是民主施行得最好的結果。胡適所直接瞭解的「西方」,恰是讀書人地位最高的美國(詳後),也是「大眾文化」興起之前的美國,而他接觸的美國人,又基本是中上層人,所以他受的民主洗禮,對於聽眾來選擇立說者這方面,體會並不深。他也不曾深究過,留美學生歸國者那時已不少,何以那些高官名流獨願意與他往還?在他自己,或者以為全憑個人的本事。這當然也不錯,沒有本事,何能到那一步。但聽眾的擁戴,恐怕也是一個決定性的因素。他之所以被既存上流社會所接受,就是因為「國人」已經承認他為「導師」,正是這「國人導師」的地位,使他可以在飯桌上指斥現任內閣總理。

所以,邊緣知識青年的擁戴與否,對胡適的名與位都是有直接影響的。這一點,他只是部分地認識到了。且任何人的精力都是個實數,多用於此,必少用於彼。胡適涉及的面太廣,不能完全照顧邊緣知識青年;他少年時養成的防守心態又使他不得不與各方面周旋;隨著胡適自己年齡的增長和社會地位的提高,他以前流落異鄉連吃飯也無保障的青少年經歷漸淡,而與各種高官名流的應酬交往日多,更加沒有多少時間專為知識青年說法,疏遠是不可避免的。這也為胡適維持自己的名聲增加了困難。

幾十年來,胡適好名已成固定認知,論者比比皆是,這是不成問題的。不過胡適許多所為,也不僅僅是好名,有時還有為公眾維持一個正面形象的深意。他曾說過:「一切在社會上有領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謂『公人』(public an),都應該注意他們自己的行為,因為他們的私行為也許可以發生公眾的影響。」[3]胡適以少年而「暴得大名」,成為士林領袖,社會的壓力極大,對此他深有體會。1923年6月,胡適在杭州養病期間,撰有《一師毒案感言》,肯定「暴得大名,不祥」的古訓很有道理。因為名譽就是社會的期望,「期望愈大,愈容易失望;失望愈大,責備也愈嚴重。所以享大名的人,跌倒下來,受的責備比常人更多更大。」頗嘆「盛名之不易處」。[4]這是胡適的甘苦之言,但也說明,他維護自己的名譽也有為社會考慮的一面。

胡適好名之心確實超過一般人,也最能體會少年得志者愛惜羽毛的心態。他曾對唐德剛先生說起梁啟超成名太早,知道別人會收集他的字,所以連個小紙條也不亂寫。唐先生以為這是胡的夫子自道,信然。胡適一生基本堅持記日記,他後二十年的日記曾示唐先生以助其寫《胡適之傳》。後來哥倫比亞大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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