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頁(第1/2 頁)
不要說他詫異至極, 就連公堂上高坐的陳恆、青年公子都不禁上下打量起恆娘來。
「你一介女子, 居然讀過大周刑統,倒是難得。」陳恆點點頭, 又道,「你既背得出律條,焉能故意忽略「涉於不順」四個字?你這小報裡,特意宣洩憤懣不平之意,鼓動女子不服夫君尊長教導,豈非是教人不順?」
「涉於不順四個字,不是這麼解的。」
這話出口得太快,堂上青年男子忍不住笑出來。
陳恆臉色一僵,板起臉來,拿腔作調:「大膽,居然教導起本府來!你且說說,這四個字該當何解?你說得有理,我便不與你理論。你若無理,本府治你藐視公堂之罪。」
恆娘也後悔得很,阿蒙當時就是這麼侃侃而談,她一時不察,學了個十足,可沒想到這是在公堂上。
忙不好意思地笑笑,緩下聲音,款款說道:「妖言罪,始於秦朝,漢晉之時,時存時廢。到了,才在唐律中首次明定為「造妖書妖言罪」,本朝因襲之,方有這條罪名。」
「薛恆娘,公堂之上,誰讓你掉書包?妖言罪溯源流考,也不需你來與本府授課。你老老實實,就事說事。」
恆娘此時再也不怕無話可說。肚裡有貨,氣質自凝,雖然被陳恆呵斥,也不慌張,認真答道:「雖然唐律恢復了秦漢之際的妖言罪,卻不再作為「十惡重罪」之一的不道罪,而是將此律條移入「賊盜律」,與造畜蠱毒、厭魅詛咒並列,可見妖言罪的涉於不順,指的是像盜賊一樣,招搖撞騙、下毒下蠱,謀害他人財物性命。而不是說,替天下可憐女子說幾句心裡話,就成了妖言罪。」
抬頭見陳恆一時沉吟,沒有答話,想了想,一鼓作氣說道:「民女以為,唐律刪除了秦漢以來的誹謗罪、非所宜言罪、妄言罪,獨獨留下妖言罪,將它移入盜賊律,不再作為大逆不道罪看待。這正是唐朝太宗皇帝善於納諫、朝政蒸蒸日上的原因。」
話說到這裡,恭維話兒順嘴而出,流利無比:「本朝世宗皇帝制訂大周刑統的時候,也一定非常贊同唐律的做法,所以才原封不動地採用。如今天下太平,城市繁榮,鄉野昌盛,都有賴歷朝聖天子善於納諫之功。」
陳恆還在考慮如何回話,青年男子已經輕聲道:「這話大有見地。」
這話他聽著可太順耳了,比朝堂之上那些頌聖的陳詞濫調清新許多,真誠許多。
他既然開口表態,陳恆自然也不用再考慮斟酌,看著恆娘,笑道:「算你駁得有理。但涉案的兩起案子都非本府邸報所發,你一介小報,擅自報導,分屬違例。你尚有何言?」
這個問題卻是恆娘昨日與阿蒙推敲良久,成竹在胸的,立時答道:「秉大尹,諱言風三娘一案,出自八年前,福州路,不歸京兆府管轄。邵娘子一案,邸報雖未詳說經過,但上月已決案件中,此案赫然在列。小報並不算違例。」
這件事多虧了宗越。在她們埋首故紙堆,一個忙於講解,一個如饑似渴吸收的時候,他悄悄尋了厚厚一沓邸報來,低首默察,終於在一處不起眼的角落裡找到這麼一句話:婦與子合謀殺夫案已決。
陳恆倒也不跟她糾纏此事,點頭又問道:「這麼說來,你這小報招致市集之上,眾人圍擁瘋搶,更有數起報案,稱家中婦人不服管教,或投繯自盡,或發癲發狂,都不是你的罪過了?」
之前幾個來回,不管是陳恆還是恆娘,說的話都十分晦澀艱深,宣永勝算是讀書人,仍舊聽得眼睛轉圈,滿頭霧水。
更不用說門口大字不識幾個的婦人,只能屏息靜聽,大氣不敢出。對恆孃的敬重佩服就跟那春天的潮水一樣瘋漲。
大尹這句話卻聽明白了,頓時紛紛噪動起來:「這怎麼能怪到上庠風月身上?」
「若有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