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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境其實是夢主內心的折射,這種折射發散出來的方向不同也造就了不同的夢境。
正如陶姿然幾次夢見她坐在高三的教室裡看見餘小樺行色匆匆地進來,但她的每一個夢在細節上又不盡相同,其實正是她對於同一事實的不同呈現。
這件事情,必然是在陶姿然心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你還記得此事發生的較為具體的時間段嗎?」南昭追問起。
「應該是第二學期剛開學的時候。那個時候,班裡的同學好像還沒有開始欺負小樺,那就是剛開學的時候。」陶姿然思索了一下就說,「其實那段時間小樺的精神狀態好像就不太好。我坐在她後面,看見她經常走神,以前她都不這樣的。」
聽她這樣說,南昭也確定了大致的時間段,又聽見陶姿然說起:「對了,那天是星期一,因為我們剛剛從家裡回校的。」
這趟南昭從陶姿然這裡獲得的資訊不少,從病房出來南昭就直接掏出手機查時間。
在餘小樺的日記中出現了幾個重要的時間點,而從開學到發生校園欺凌這段時間中,符合陶姿然說法的只有一個時間點。
2015年3月2日,星期一。
這天餘小樺在日記中留下了一段很奇怪的話。
【2015年3月2日天氣陰天心情陰天
我不知道······
我不能理解······
為什麼???
我應該怎麼辦······】
這一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如今都並不清楚。
依陶姿然的陳述,餘小樺似乎是看到或撿到了什麼令她覺得害怕的東西,才會神色慌張行色匆匆地回來,用手遮掩著那東西。
而陶姿然在夢中看見她滿手鮮血,是因為她潛意識認為那東西是危險的,意識思維中形成了對她的恐懼保護。
刑警辦公室裡的眾人聽完了音訊裡面的內容,南昭也說了她的新想法:「從一開始我就不相信李莯兒的那套說辭。李莯兒殺害餘小樺的真實犯罪動機,絕對不是她所說的嫉妒所導致的不理智。現在最麻煩的就是餘小樺的日記記錄得並不詳細,時隔七年我們一時半會也不清楚當年事情的詳細情況。」
這決不能是巧合了。
在日記中「3月2號」這個時間點正好卡在抄襲網暴事件之後,這件事情也一定是和一開始的抄襲事件有關。
但是抄襲事件是純網路事件,受到網暴的人是畫師芃芃,當時也並沒有人知道餘小樺就是芃芃;那餘小樺會在現實生活中遇見了什麼東西,才會這麼驚恐害怕。
如今小魚已死,關於餘小樺和餘小於的很多資訊都就此中斷了。
回到最初的推測,陸南初曾經懷疑李莯兒拼命編造犯罪動機,是因為她受到了威脅不敢說。而餘小樺則是因為遇見了什麼可怕的東西,因此被殺人滅口的,李莯兒則因為某些緣故做了這個執行者,或者她根本不是執行者就只是一個被迫頂罪的替罪羊。
如果是這樣的話,這起案子背後盤根錯雜的東西真的不簡單。
警方只能先從最壞的方向去調查,將錯誤的方向剔除,最後還原案情的真相。
只是恰巧在這個時候,李莯兒懷孕了。
按照法規懷孕女性嫌疑人可以由本人或近親向拘留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她的男友江安序在得知訊息後也向雲應警方提出申請。
但李莯兒的情況又不同,她是已經承認犯罪事實的準殺人犯,如今這個案子還沒有偵破,且又案情重大牽扯甚多。如今她懷孕只是不能被判處死刑,但這個案子正查到關鍵,讓她被取保候審出去也是萬萬不能的。
如果這個案子真的有更大的牽扯,李莯兒就是個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