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項莊舞劍(2)(第1/5 頁)
“嵌入式供應鏈環節合作”這幾個字雖然聽起來非常高大上,但實際上跟後世的網際網路黑話一樣,純屬嚇唬人的東西。
這玩意說白了就是供應方按照甲方的要求,種植/養殖規定品種的原料,採用規定的流程和技術進行種養殖管理,然後將符合要求標準的原材料足量供應給甲方而已……當然,這中間也可能包括了篩選、分級、初加工、首環物流配送等環節,做到哪一步,全看雙方達成的協議是什麼。
雖然說從字面上來看,這種合作模式很簡單,但實際操作起來,尤其是在這個年代將其操作起來,中間存在的難點多的讓人頭皮發麻……別的不說,光如何讓供應方完全聽從你的意見,完全按照你的環節標準去種養殖,以及足量交割貨物,就是一個繞不過的大難題。
的確,鑽探公司是央企,從行政級別和份量上明顯比這近二十家本地國企要來的重,但畢竟不是同一個系統裡的上級單位,人家願意聽你的就聽,真要是不願意聽你的,你還真的沒轍。
如果是後世,像這種涉及到種養殖原材料的長期採購,如果採購企業的供應商是農戶,企業往往會透過村集體或鄉集體,跟農戶們簽訂長期收購協議,然後整合自己的社會資源,對這些農戶提供技術指導、種子化肥等農資的方式,以一種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強監督模式”來保證原材料的品控……如果到了收購環節,他們也嚴格按照合同上的規定,不達標的產品一概不收;
如果採購企業的供應商是其它企業,則往往會採用合資重新成立一家新公司,然後採用直接貿易的形式來確保雙方的權益;採購企業會往這家子公司裡注入一筆非常不菲的資金,而供應商這邊往往是以固定資產和技術入股,實際上主要提供人員和社會關係,確保專案的順利開展。
但問題是……
現在不是後世,在這個股份制尚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年代,像這種國企與國企之間的合作,你要敢照搬後世那一套,你就等著哭吧——要是一紙合同真的有那麼大的約束力的話,你以為七八十年代還能有那麼多的三角債?
所以,楊默沒打算完全照搬後世的那一套……或者說,他是把後世的那一套糅合了一下丟出來。
其實思路也並不複雜:
鑽探公司將這些國企單位視作為“零散農戶”,並不與他們進行直接合作,而是以臨邑縣的農業局和供銷系統為中間單位,跟他們簽訂合作協議,到時候這兩個單位負責監管和統收,而鑽探公司負責驗貨交錢;
蘇宇的舅舅就是農業局的,母親則是供銷系統的,有這層關係在,外加石油化工系統在本地主管單位這邊的份量極重,因此這兩個縣級單位自然很願意與鑽探公司合作一把……而不管是農業局還是供銷系統,在農牧業這一塊的技術資源、人力資源和社會資源,自然是無需多說。
最妙的是,農業局嚴格說起來是許多在場國企的上級單位,而供銷系統則是在場許多單位的最後一口續命湯,偏偏這兩個單位又不是這些原材料的直接採購方,有了這層因果關係在裡面,一些事情想要扯皮應付,就沒那麼容易了。
當然,鑑於現在大夥都困難,鑽探公司肯定不能按照正常程式去推進這個1.0版本的“原材料種養殖中心建設計劃”。
要知道,即便是一開始就有了種養殖的流程規劃書,每一款原材料從選種到種植、再到收穫/出欄,起碼也要小半年的時間;
而這些單位雖然原本就有相對健全的硬體基礎,但專案要想順利執行的話,前期的投入依然不會是個小數目……這些單位本來就是半死不活的,哪來的錢給你做前期投入?
於是這中間就涉及到一個輸血的問題。
前面也說了,除非是兼併重組,否則鑽探公司出資跟這些單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