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賦稅,由仁義皇叔向劉扒皮的蛻變(第1/2 頁)
下午,空氣中的風很小,眾人行走在雨林中趕路皆是有些悶熱,但顧將軍還是沒有讓大或歇一歇的意思,隊伍中的張櫻也沒有要歇息的意思、只是不時用手擦著額頭上的汗珠,哎,多半是要到晚間才能歇息了………………………
若論起這租稅制度,中原的租稅制度才是山夷族部落的前輩,中原三家中則是曹魏更勝一籌,他們東吳、蜀漢都是比不上。
東漢末年,各封建割據勢力連年征戰,出現了“用無常主,民無常居”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朝廷難以掌握確實的戶籍,若仍按漢代賦稅制度徵收算賦和口賦,評定田地產量,收田租,顯然已很難辦到,
但好在這些對東吳來說問題不大,畢竟東吳的局勢一直還算比較穩定,東吳的根據地江東便是一直都在孫氏手中,生活在此地的百姓還是能安穩的過日子的,
不像中原、益州等地,一直在不停的易主,便可將漢代的稅賦制度勉強照搬照抄過來使用,只略微做些改動便可在江東之地正常運轉起來,
畢竟江東之地還是挺肥沃的、多產些稻米便能交上這三十稅一,在之前此間的百姓也是這麼過的,但是在幾經易主、戰亂連連的中原、益州等地再這樣搞卻是不行了,讓他們交也交不出這麼多糧食賦稅來了。
那時的曹操已收編黃巾軍餘部三十萬人,佔據中原腹地,“挾天子以令諸侯”,手下養著這麼多的人,糧食問題的解決迫在眉睫。
當時的歷史條件是,許都周圍有大片荒蕪的農田,而且黃巾軍一般拖家帶口,還帶有許多耕牛。於是,曹操於建安元年年頒佈了《置屯田令》,開始大規模屯田。
曹操的《置屯田令》規定:“持官牛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相當於六四分賬;私牛而官田者,與官中分,官府與百姓五五分賬。”雖然百姓地租負擔較重,但較為安定的生產和生活,仍能被當時百姓接受,畢竟這天下沒有白白得來的好處,這一制度解決了軍糧問題。
為保證長久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曹操便開始著手進行賦稅制度改革。
在建安九年,曹操釋出了著名的《收田租令》,規定“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兩匹,綿兩斤而已”。這一改革實現兩大突破,即把漢代的定率田稅改為定額田稅,把人頭稅改為按戶徵稅。漢代田稅曾經三十稅一,一畝必須繳糧五升以上。
而曹操的改革不論產量高低,一畝只繳四升,田稅不與產量掛鉤,增產不增稅,提高了農民種田的積極性。流民紛紛歸田,農業生產得以恢復。
漢代“人頭稅”算賦、口賦是按人頭繳納的,百姓要賣掉產品換錢繳稅,時常受到商人盤剝。但曹操採取了戶調製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根據與口賦、算賦制,家庭的人口越多,交的稅費就越多,若稅費太重或不合理,就會限制人口增長。
而戶調製只規定一個家庭所交的稅費,不管人口多少,而家庭如果人口多,則勞動力就多,收入就會增加,自然刺激家庭想方設法增加人口。
曹操還規定除百姓納稅外,一般豪強地主也要繳納田稅、戶調。同時,注重加強管理,規定正稅之外,其他不得再進行徵收。
曹操具有鮮明的賦稅負擔均平思想。他在《收田租令》開篇即強調:“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指出不可放縱豪強兼併,轉嫁賦稅負擔,使百姓貧弱。
他將稅負是否均平的問題提到治國強兵的高度,認為如果人民負擔過重,貧富相差懸殊。他明確規定,賦稅的承擔者不僅是普通百姓,一般的豪強地主也要按照土地頃畝和戶口分別繳納田租戶調,不可以使他們有所隱藏。
曹操賦稅改革使魏國民心歸服,軍隊衣食充足,成為三國鼎立中實力最強的朝廷,而現在曹爽當政也沒有更改曹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