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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春,董作賓開始著手創作《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他在這部於甲骨學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作中,系統地提出了一個整理殷墟全部甲骨文新的方案,正如他自己所言:&ldo;我第一次發掘殷墟時候,那是中華民國十七年(西曆1928年),我就開始注意到小屯村中、村北及洹水南岸各地方出土的甲骨文字,書法、字形、文例都有顯著的不同,我就感到這必有時代的先後問題。於是發奮從許多方面研究甲骨卜辭如何可以斷代。又經過了四次發掘,到了民國二十二年(西曆1933年),才找到了斷代研究方法。這就是應用十個標準,分盤庚到帝辛為五期的研究方法,也簡稱分期研究法。&rdo;[12]
十項標準是:
一、世系;二、稱謂;三、貞人;四、坑位;五、方國;六、人物;七、事類;八、文法,九、字形;十、書體。
依據這個十項標準,董作賓把殷商王朝自盤庚遷殷之後270餘年、共八世十二王的甲骨卜辭劃分為五期:
第一期盤庚、小辛、小乙、武丁(二世四王);
第二期祖庚、祖甲(一世二王);
第三期廩辛、康丁(一世二王);
第四期武乙、文丁(二世二王);
第五期帝乙、帝辛(二世二王)。
董作賓提出的&ldo;十項標準&rdo;和&ldo;五期斷代說&rdo;,確有鑿破鴻蒙之功,所具有的開創性意義如後輩考古學者劉一曼所說:&ldo;《甲骨文斷代研究例》的發表,是甲骨文研究中的一件劃時代的大事,他使過去混沌一片的15萬片甲骨,成為可以劃分為五個不同時期的歷史資料,使殷代後期歷史文化的研究,建立在較科學的基礎上。&rdo;[13]後來事實證明,除有一小部分甲骨文分期稍欠精確需要重新加以研究調整外,還沒有任何一個新的方案可以取而代之。曾一度作為董作賓助手的胡福林,後來在中國社科院歷史研究所任職期間,曾全力收集抗戰期間安陽出土流散的甲骨,共得13800多片,另起爐灶,編成《戰後寧滬新獲甲骨集》等4部著錄、著作。
為了顯示&ldo;青出於藍而勝於藍&rdo;的古訓,胡氏在分期斷代中採用了與董作賓不同的&ldo;四期法&rdo;。此法一出,立即引起了甲骨學界的猛烈抨擊,大多數研究者認為&ldo;所分的第三期包容了三世四王,究竟太長&rdo;。[14]在一片批評、指責聲中,胡氏在後來主持編纂另一部集大成的甲骨文著作《甲骨文合集》時,只好重新採用董作賓的&ldo;五期&rdo;說,並還歷史本真以平息眾怒。再後來,又有人如許進雄等輩在董作賓的斷代基礎上增補了一個&ldo;鑽鑿&rdo;專案,但仍未掩飾董作賓創造甲骨文斷代理論體系的光輝。董氏的學術成就和給予後世研究所指明的道路,時在哈佛大學任教的張光直說得較為明白:
董作賓的《甲骨文斷代研究例》的&ldo;突破性&rdo;是顯然而且公認的。自從甲骨文在十九世紀末出世以後,羅振玉、王國維等文字學、古代史學者在不同的層面上對它的研究作了很重要的貢獻,但是甲骨文之成學,亦即&ldo;甲骨學&rdo;之產生,無疑是董作賓這篇文章的後果。董先生將甲骨文斷代的各項準則歸納起來,擬定了十個標準……將殷墟二百七十多年中的遺物、遺蹟與所發生的事件,首次建立了一個秩序。從此以後的研究,完全是要從這個秩序出發的。固然後來董先生在他的《甲骨學六十年》裡面將這十個標準有所修改,分期之說也更加細膩,許進雄先生在十個標準之外又增加了一項&ldo;鑽鑿&rdo;,但這都不能減低董先生這篇文章在歷史上的重要性。[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