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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京入朝,先與曾布聯手迫使韓忠彥罷相,罪名是變神宗之法度,逐神宗之人才。但蔡京站穩腳跟卻開始傾軋曾布,上演了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鬧劇。他抓住曾布任命親家陳祐甫為戶部侍郎的把柄,發起攻擊。曾布在徽宗面前聲色俱厲的自我辯護,徽宗拂袖而起。御史交章彈劾,曾布罷相出朝。蔡京取而代之,乘勝追擊,命知開封府呂嘉問將其諸子問成貪汙罪,把曾布貶到太平州居住,在政治上再難翻身。
以崇寧元年(1102年)七月蔡京任相為界限,其後雖然還打著新法的旗號,但只是盤剝百姓的遮羞布,蔡京的所作所為,與熙寧新法已了無關係。誠如王夫之所說,王安石精心擘劃的新法&ldo;名存實亡者十之八九&rdo;。蔡京為相不久,就仿照王安石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的陳規,設立講議司,安插了親信黨羽四十餘人,由他擔任提舉。講議司名以上討論熙豐已行法度和神宗欲行而未行的舉措,實際上是&ldo;中書以外有一中書&rdo;,成為蔡京打擊政敵獨攬權力的工具。
七月,蔡京頒詔指斥元祐大臣&ldo;汲引死黨,沸騰異端,肆行改更,無復忌憚&rdo;。九月,他下詔將元符末年上書言事的五百八十二名官員分為正上、正中、正下、邪上、邪中、邪下六等。這張名單是蔡京一夥擬定的,標準是&ldo;同己為正,異己為邪&rdo;。列為正上的僅六人,正中的十三人,正下的二十二人,多是蔡京的死黨。而列入邪等的五百三十四人,雖有陳師道、晁說之等知名人物,但絕大多數只在具體問題上與蔡京意見不同而已。列為正等的四十一人都旌賞有加,列為邪等的五百三十四人降責有差。
數日以後,徽宗規定:凡是元符末年&ldo;敘復過當&rdo;的元祐黨人,一律不得任命在京差遣。這張名單共計一百二十人,有相當一部分已經去世,包括文彥博、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劉摯、王巖叟、範純仁、韓維、蘇轍、陸佃等文武執政官二十二人,蘇軾、範祖禹等曾任待制以上官員三十五人,秦觀、黃庭堅、程頤等其他官員四十八人,張士良等內侍八人,王獻可等武臣四人,由徽宗御筆書寫,勒石在端禮門外的石碑上。列名的不都是元祐舊黨,例如陸佃原是王安石的學生,章惇與曾布明明是新黨,僅因與蔡京見解相左,也都一古腦兒打入了元祐黨籍。可見到蔡京手裡,連新舊黨爭的起碼界限都抹殺了,有的只是睚眥必報的個人恩怨。
不日,蔡京又讓徽宗懲辦元符末年變更法度的劉奉世等二十七人。元祐皇后孟氏也被再次廢黜,仍居瑤華宮。十一月間,徽宗和蔡京將列入元符上疏邪上尤甚的三十八人黜逐遠方,將列為邪上的四十一人分別貶為遠小州郡的監當官。
歲末,徽宗連頒兩道詔書,一是命令各地對安置、編管在本州郡的元祐黨人嚴加羈管,一是不能再以元祐學術政事教授學生。崇寧二年四月,徽宗下令撤毀陳列在景靈宮的司馬光、呂公著、範純仁等大臣的畫像,蘇軾《東坡集》也在禁毀之列,列為禁書的,除了三蘇和黃庭堅、張耒、晁補之、秦觀等蘇門四學士的文集,還有範祖禹、范鎮和劉攽的學術著作。司馬光的《資治通鑑》因有神宗的&ldo;聖序&rdo;,才免了一劫。
九月,蔡京黨徒建議將刻石端禮門的元祐黨籍碑頒示全國,讓各監司、州郡的長吏廳都勒石上碑。次年六月,朝廷又將元祐黨人、元符黨人和元符上疏邪等者合為一張名單,共計三百零九人,先由徽宗書寫刻石文德殿門東壁,再由蔡京書寫頒示全國州縣刻石。
元祐黨人的名單,紹聖時定為七十三人,崇寧時竟增至三百零九人,只要誰與蔡京立異,人無賢否,官無大小,就打入黨籍。一如黨籍,親屬也跟著倒黴。黨人的父兄子弟不論有無官職,一律不能擔任在京差遣,甚至不能擅入京師。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