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延遲起訴(第1/2 頁)
入夜,東陽市檢察院大樓燈火通明。襲峰與馬東生正向主管檢察長趙俊傑彙報情況。下午田詩的辯護觀點,對兩名辦案檢察官影響巨大。 回來整整三四個小時,兩個人一直在交流研究田詩的辯護意見。最後,兩個人決定向上級彙報。刑檢的主管檢察長趙俊傑聽說兩個人要彙報鄭家村碎屍殺人案,推掉了在市裡的會議,專門來聽取彙報。 聽完兩個人的彙報後,趙俊傑也有些坐不住了。都是多年的老檢察官了,現在案件在什麼狀態,三人都明白。 “這個田詩是什麼人,怎麼以前沒有聽說過。”趙俊傑說道。 “明劍所的律師,已經執業五年了。不過以前主要辦理民事案件。鄭家村碎屍殺人案是她第一次辦刑案。”襲峰彙報道。 “第一次?第一次就這麼厲害,以後你們刑檢要多注意一下,有機會把她招進來。”趙俊傑說道。 檢察院其實也缺人,但這麼多年來人員補充一直做得不是很好。檢察官這個工作可不是說來一個人就能幹。每招進一批人,就要進行培養,然後是層層選拔。直到優中選優,找出其中最強的一人。 培養人才,可不是說像是種地,撒下種子就一定收穫。往往一批人下來,一個合適的人也沒有培養出來。如果說,培養出來,能不能留住還是一說。經常有培養出來的人才,被別人挖走。這也才導致東陽市檢察院一直處於青黃不接的狀態。尤其是在公訴科,馬東生一直工作三十多年沒有調換,也有無人可替的尷尬原因。 “趙檢,招人我們都支援。這個田詩確實不簡單,是個幹刑檢的材料。不過,那是以後的事情。咱們現在還是要談案子。我們怎麼來應對她提出的這幾條意見。”馬東生說道。 “是呀,怎麼應對才好呢。”趙俊傑嘆了口氣。 “其實田詩最行提出的三點意見,還不是最致命的。我們還是有辦法解決的。關鍵是最後一條意見,這才是致命的。並且,我們也要認識到,田詩明顯在保留實力。她沒有拿出最致命的觀點。這才是最應當重視的事情。”馬東生說道。 “手裡的王牌沒有出,我們就已經有些承受不住了。這個案件是情況不妙呀。我是不是要向上級彙報呀。鄭家村的這個案件,你們都知道的。市裡面看著呢,這個案件在省裡也是掛號的,我們自己是消化不了的。”趙俊傑說道。 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是有一定權力的。很多案件,可以直接在檢察機關就終結程式。比如不起訴,比如直接撤案等等。訴與不訴,這都是檢察院在決定。如果選擇不訴,就意味著當事人無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於當事人來說,這個意義還是很大的。 刑事責任的承擔,不僅對個人來說是一種法律上的否定評價。還會影響到下一代,甚至是再下一代也會受到影響。儘管有很多人對此是有異議的。不過也有觀點認為,這些異議的提出者,大部分都是站在犯罪一方,而非社會公眾角度。所以他們的意見在全社會不具備普遍性。 不論社會如何評價,有一點是肯定的,在刑事領域,檢察機關的權力是不容質疑的。也正是因為掌握著重要權力,檢察機關完全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命運。不過這種權力不是無限的,不是在每個案件都適用。眼前這個案件,就是這樣的一個案件。 重大刑事案件,與普通刑事案件最大的不同,就是情節嚴重、社會反響大,引發上級重視。檢察機關辦理這種案件,也不是可以隨心所欲的。重大刑事案件辦得出彩,那是地區政法工作的成績,也算是檢察院的工作出了成績。要是重大刑事案件辦砸了,那麼責任也是要由檢察院來承擔的。 趙俊傑當然想把案子辦好。可是對手這麼強,這個案子真的能夠辦得好嗎。東陽市刑事高手就那麼幾個,什麼時候出來的田詩,還是在這個案件冒出頭的。趙俊傑想想就直搖頭。 “請示,我認為倒是不必。本來三天時間就是為了給田詩施加壓力。現在是嚴打期間,我們可以加快程式。不過,這不是必須的。我覺得有些補充工作,我們還是要做的。所以,我們可以把起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