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機會(第1/2 頁)
明劍所的會議室裡,田詩已經在等候了。對於要到大門口接待檢察官,田詩還是比較牴觸的。雖然要表示對檢察官的尊重,可是過於討好,就有些失去自己應有的尊嚴了。林西因為自己的身份可以這樣做,田詩作為一個普通的執業律師,就沒有必要做這麼過了。 “田律師,雖然我們只給了你三天時間,但這不代表我們對你的意見不重視。現在這個形勢你也是知道的,一切案件都要從重從快。今天,我們就是特意上門聽取你對本案的意見的。”馬東生說道。 “馬檢,三天的時間確實有些緊張。我們的意見在現在為止還不算成熟。本來我們打算再完善一下,在審判階段再提交。既然你們都來了,那我就說一說。”田詩說道。 “我的第一個觀點就是現有證據不能充分證明這個案件的被害人就是蘇玲。死者的身份還需要進一步查明。本案證明死者身份的證據是東海省偵查技術研究所出具的顱骨身源鑑定書。” “而就是這份鑑定書中,明確交代本案對死者顱骨與蘇玲照片進行對比後,存在相關部位不一致的情況。鑑定書本身不能明確死者就是蘇玲。” “第二本案確定鄭方的兇手的證據不足。鄭方與蘇玲曾經存在戀愛關係。但雙方都已成家,而且居住的地方也比較遠。沒有證據證明雙方還保持著聯絡。只是在案發後,公安機關根據推測才找到鄭方,從而取得的口供。除了口供外,整個案件過程並無其他證據證明。” “第三關於卷宗內案件情節的明顯錯誤。根據屍檢報告,死者顱骨骨折,系經鈍器外力打擊所致。而卷宗中資料查明情節為鄭方捂住蘇玲口鼻,導致其窒息死亡。很明顯,卷宗資料與屍檢報告是相互矛盾的。” “暫時就這些意見,希望檢察機關對辯護意見給予充分考慮。”田詩說道。 “就這些意見?”馬東生問道,似乎有些意猶未盡。 襲峰卻已經滿頭是汗了,這些意見已經很難對付了,這個馬東生怎麼像是一點感覺也沒有呢? “暫時就這些了。”田詩說道。 “不對吧。田律師,我可聽說你到鄭家村現場調查去了。你不可有空手而回吧。” “想不到馬檢的資訊還很靈通呀。”田詩沒想到自己去現場的事情,這麼快就被檢察院知道了。 “不是我資訊靈通,是公安反饋過來的。畢竟這個案子這麼引人關注,你們一走一過,訊息早就傳到了鄭陽鄉派出所了。”馬東生笑著解釋道。 “其實我們在現場調查也是有一定發現的。那就是案發地點馬沙灘在案發期間,正好處於汛期。這個時間段,馬沙灘與陸地相通的小道是被河水隔絕的。要想上岸,只能透過坐船,或者是游上去。也就是說,在案發時,案發現場是不具備作案條件的。我們已經讓水文站出具了相關證明。” 當田詩說完這些話後,現場一下子安靜了。馬東生也沉默了。現場所有的人都知道,田詩說的這些問題有著什麼意義。尤其是最後的一點,那幾乎是無解的。 林西則是瞪大眼睛看著田詩。一直以來田詩的主要辦案領域是民事案件。不是說田詩不想參與刑事案件的辦理。而是林西一直有意無意拒絕田詩接觸這些案件。 田詩的父親田志國是林西的父親的同事,兩家的關係還是不錯的。林西覺得刑事案件情況比較複雜。不但是當事人的成份複雜,各種社會人士都有。案情也是各種情況都有,尤其是一些案件情節比較血腥,不適合田詩這樣一個小女孩來辦。 田詩的表現沒有讓林西失望,在民事領域,田詩發揮得一直是比較出色的。這次接辦刑事案件,田詩的表現讓林西眼前一亮。也許,她更適合刑事辯護!林西這樣想道。 全能的律師不是沒有,但在現實中全能律師更多是一個假象而已。不是這個律師全能,而是恰巧你遇到的法律問題正好都是這位律師所擅長的。 隨著立法技術越來越先進,法律分工也越來越明確。不同領域的法律規定有著非常大的不同。早前那種一本民法通則辦遍天下案件的情況,基本上沒有了。律師也是人,除了辦案、業務學習外,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