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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家族多年赫揚的現實和前途信心滿滿。至於趙括掌握宗主權後驕橫坐大,趙括、趙同與趙朔、嬰齊感情不和以至勢同水火,這些後果當然是他預料不到的。
前601年,趙盾病逝。第二年,晉成公去世,其子據繼位,是為景公。前時潛伏著的危機終於一一爆發。
晉景公同成公一樣,對卿族壯大、君權旁落的威脅心知肚明,但他不甘像父親那樣明哲保身。他的應對是時打時拉,利用卿族間的矛盾傾軋,實行各個擊破。他上臺第三年,前597,“趙盾弒其君”的舊話就被重新拾起。這未必定是起於屠岸賈(從職務中推見。《趙世家》反覆強調“景公三年”,是年荀林父擢升正卿,荀的可能性最大),也未必真有什麼實際的制裁舉措,卻對趙氏成員的心理產生威懾,從此家族變得低調。作為三朝正卿嗣子的趙朔,雖仍躋身於卿,卻長期只任下軍將,排名僅列第五。前589年可見的名單上其職已被欒書代替,趙朔銷聲匿跡,可知之前他已去世了。
前587年,趙嬰齊被指控同趙朔遺孀莊姬通姦,遭宗主趙括驅除出晉。嬰齊提到自己走了,兩位哥哥會受到欒氏的禍害,其實是請求留下,趙括、趙同卻不以為然。欒書兩年前已升任正卿,以往同趙朔、嬰齊都有私交,嬰齊的情報是不錯的。卿族本來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團,互相扮演烏眼雞的角色十分正常。《左傳》記錄人物對話往往有預言的意味,果然沒過幾年,前583,莊姬出面揭發趙同、趙括打算叛亂,欒書、郤錡立即出來充當偽證。趙同、趙括固然狂妄自大(《左傳》載“趙同獻狄俘於周不敬”就是一例),但兩人眼光短淺,苟於安樂,我們實在找不出他們作亂的理由。晉景公卻正中下懷,下令討伐。卿族除韓厥(他小時曾由趙盾帶大)外,全都參加了對下宮的攻打。結果趙同、趙括慘遭滅族,趙氏的宗祠采邑全部沒收。趙莊姬作為舉報人,又是景公的姐妹,自然能安然無恙地帶著兒子置身事外,“畜於公宮”。兩年後,經韓厥說情,景公也需要制約別的卿族膨大,“乃復令趙庶子武為趙後,復與之邑”。
這麼說來,程嬰、杵臼,搜孤救孤之類,莫非都是子虛烏有?卻也未必盡然。推據只有一條,即《趙世家》“服其衰三年,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絕”的數句。這是趙人的記述,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也說:“今河東趙氏祠先人,猶別舒一座祭二士焉。”趙國人其他可以造假,對祖先的祭祀卻不容含糊。古人不允許家祀沒有血緣關係的外姓,因為這等於剝奪祖宗的血食,是最大的不敬。《五禮通考》就對“越族而祀”程嬰、杵臼的合法性作過辯論。“別舒一座”如果屬實,那必定是對儲存宗族作出極大貢獻的外人。就趙氏而言,只有在趙武這一代上才有可能,也只有“存孤”的這一行為才最符條件。 。。
導讀(7)
如此考察趙武的生年便成了關鍵。趙武在“下宮之變”前早已出生,這是沒有疑問的。我們只能把發現趙莊姬通姦的前587年定為一個座標。姦情的發展與敗露需要一定時間,姑且定為半年。而此前莊姬還必須同趙武一起“服齊衰三年”,這是僅次於“斬衰三年”的重孝,想必莊姬至少在前面的兩年中沒有輕舉妄動的膽量。把這些加在一起,上文提到過前590、前589的趙武生年,便是不中不遠的了。再按照《趙世家》“遺腹”的提示,可以認定趙朔正是在莊姬懷胎期間去世的。
這樣推理便指向唯一的結論:莊姬是受到了家族內部趙同、趙括的迫害!他們利用趙朔去世的時機,設法剝奪趙武的生命,以取得趙朔名下的采邑和權力。於是才有了程嬰、公孫杵臼的用武之地,帶著孤兒匿藏宮外,掉包嬰兒以杜絕危險,都成了可能的情節。也許正因掉包過程中的“謀取他人嬰兒負之”,牽涉民事案件,才會輪到司寇屠岸賈的介入(《國語》載文公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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