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婚姻制度(第2/2 頁)
宋時期,農業稅就只佔總稅收的30了,商業稅佔到70,很難相信這樣的稅收比例會出現在小農經濟。
而明朝時期,農業稅佔比超過80,商業稅只佔10左右,其餘為雜稅。
北宋時期每年的商業稅幾乎都是明朝時期商稅的幾十倍。
為什麼明朝不學宋朝發展商業呢?
重農抑商的本質,其實還是為了鞏固統治,商人有了錢就會尋求政治地位,也有造反的資本。
嚴格的戶籍和徭役制度將百姓們限制在土地上,便於統治,百姓們也不會輕易造反。
宋和明幾乎是封建時期的兩個極端,明朝看到了宋朝滅亡的原因,所以實施了幾乎相反的政策,但是也沒能避免滅亡的命運。
而且兩宋相加有319年,明朝不過才276年,算上南明的18年,也才294年。
所以,不管是實施什麼政策,三百年幾乎都是很難突破的一個大限。
說回婚禮形式的簡化是由於商品經濟導致的,隨著商品經濟的興起,在私有制下,經濟因素會越來越成為婚姻結合的最重要因素。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總結了群婚制、對偶婚制及專偶婚制三種婚姻形式,進而提出了資產階級婚姻及無產階級自由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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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婚制是矇昧時代的產物,人類為了抵禦來自外界的威脅,形成了原始共產制的家庭經濟關係,因此就造成了“原始狀態”的兩性關係。
群體內部的男子和女子互為所有,婚姻按照輩分來劃分,不同輩分不得結合。
對偶婚制是野蠻時代的產物,隨著財富的不斷積累,私有財產開始出現,婚姻成為稍有固定的成對同居形式。
專偶婚制是文明時代的產物,男性在家庭中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財富越來越多,便有財富傳承的需要,於是一個女子便只能嫁給一個男子。
婚姻制度受所有制支配,婚姻家庭關係由經濟基礎決定,結婚以經濟利益為衡量標準,權衡利害成為婚姻的主要特點,這就是私有制下的婚姻,這就是資產階級婚姻的實質。
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註定它會把一切都變成商品,用赤裸裸的金錢關係來取代所有的社會關係,想要尋覓到真摯的愛情是根本不可能的。
愛情如此,親情也是如此!
而真正自由的婚姻應該以愛情為基礎,除了相互的愛慕以外,就再也沒有別的動機了。
而自由結合的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只有在無產階級社會形態中才會普遍實現。只有消滅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係和經濟關係,才能獲得真正的婚姻自由。
ps:寫這一章,純粹就是作者想寫,屬於夾帶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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