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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了能求得生存,製造工具並在各種勞動中使用工具。總之,人透過勞動與動物區分開來。同樣,他們在性活動和對死者的態度方面規定了某些限制。從根本上看來,關於死者(屍體)的禁忌是與殺人的禁忌聯絡在一起的。性禁忌則與人類感覺的基本特徵相關,主要涉及排洩物的釋放(如下被刪掉——但是這些特徵更加複雜,無法成為普遍的、直接的描述物件)。無論怎麼說,我所談及的、我們不斷觀察到的限制,分別出現於人類早期。大地保留著原始人對他們同類遺體的關注的痕跡。同樣,人們無從設想,與智人的人類學定義相符的人會經歷過不遵守亂倫禁令的生活。
現在,我撇開性禁忌的某些補充特徵:它們決定了人對各種功能的態度,這些功能多多少少接近生殖活動的器官。亂倫問題的研究無疑是最迫切的:的確,這種研究首先遠離我在此書中賦予最重要地位的全面觀點。但是,倘若片面的觀點最終確實應該處於這個更加廣闊的視野範圍之內,假如這個更加廣闊的視野由陌生的細節構成,它就不會清晰。(那麼,情況就不同了。)因為我無法說明總體的東西,除非透過某種已知的東西確定它。是這些精確的——而且完全外在的——涉及亂倫禁忌的材料,形成了一種更加全面的表現的不可觸犯的核心。這種在亂倫的規則中意識到的形式的穩定性,將會提供一種把握表面看來難以把握的多變物的方式。事實上,讓人奇怪的是,人的性慾物件,激發這種慾望的物件是無法確定的。從形式上看,它一向是精神的一個任意觀念,如同一種理智的反覆無常:但它是普遍存在的!這個亂倫的規則是普遍的,其形態各異,惟有它能令我們感到較為熟悉。形式上的色情世界是虛構的,它類似於一種夢想,人們對這種怪誕無所適從,除非看到一個敵對世界的任意限制得以形成,在這個敵對世界裡,性慾是受到禁止的。因為基本的禁忌將人類生活的形式分割為孤立的領域,這些領域的隔閡看來是對我們獨立作主的理由和心境的一種挑戰。這就是規則,它的隨意性簡直到了挑釁的程度,我們透過這種規則變成了人,亂倫的禁忌是這個規則的典型。
2。亂倫的禁忌
我無法更好地表現就亂倫而言可能知道的東西,除非參照在材料方面最全為的作者。
列維…斯特勞斯在④《親緣關係的基本結構》(Structures elémentaires de la parenté)*這個題目有點冷僻的書中,努力解決“亂倫問題”。
*巴黎。P。U。F。1949。
亂倫問題是在家庭範圍內提出的:總是一種程度,或更確切地說,是一種親緣關係的形式決定了與兩個人的性關係或婚姻對立的禁忌。同樣,親緣關係的確定意義在於個體彼此之間的相互位置:這些人無法聯姻,那些人則能夠聯姻,最終某些親戚關係對可能的婚姻而言,體現了一種特權的跡象,甚至通常排斥其他一切。
如果我們一上來就考察亂倫,我們就會對禁忌的普遍特徵感到震驚。整個人類都透過某種形式認識了這種禁忌,但是那些成為禁忌物件的人隨著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某種親緣關係,比如兄弟和姐妹的子女親緣關係,是為禁忌所不容的;而在別處,則相反,這是婚姻的優先條件,兩個兄弟——或兩個姐妹——的子女不能聯姻。最文明的民族滿足於孩子與父母、兄弟與姐妹之間的關係。但是總的來看,我們在原始人那裡發現了不同的個體,他們被分為截然不同的類別,這些類別決定了被禁止或被規定的性關係。
此外,我們應該考察兩種區分的狀況。在第一種狀況下,克洛德…列維…斯特勞斯以《親緣關係的基本結構》為題考察的狀況,即血緣關係的確切特徵,是決定性法則的基礎,同時還有非婚生與婚姻的可能性。在第二種情況下,作者要求“複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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