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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先找上了他們。
第二天中午,他們剛吃完午飯,當時的太陽很好。
門鈴響起,陳執去開的門。林初當時在給兩人倒水,第二杯水還沒接完,聽到門口傳來的嚴肅聲音——
“你是陳執?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
林初手裡的水杯當即翻倒在地,她跑過去時陳執剛換好鞋,他抬頭看了她一眼,勾了勾嘴角以示安撫。
林初看著他的笑,相信他什麼都沒做。
她腳步虛浮,儘量讓自己表現的是正常的反應,“你們這是?為什麼要抓他?”
兩名警察打量了她幾下,說:“他涉嫌殺人。後面還需要你配合調查。”
語罷,壓著陳執的胳膊走出樓道。
林初大步追上去,“陳執!”
他沒有回頭。
她不敢再喊怕驚擾到其他居民,鞋子沒換就跑了出去,但是警察動作很快,已經拉開門將他推上了車。
車子一溜煙跑了,她眼睜睜看著那輛警車離她越來越遠,她往前追,看到路過的居民對著那輛車子議論紛紛,猜測是誰,她立馬裝作不在意地往回走。
當時路上人很少,但是訊息還是很快傳開了。老人年輕人都在議論,好像整個小區的人都在議論。
“我早就知道會有這一天。”
“你看看他整天那個混混樣子,他那個頭髮,還每天帶女生回家!”
“哎,以前挺好的孩子!”
“他爸爸才可憐,活著的時候可是大家都尊重的好警察,死了名聲全被這個孽子毀了!”
他們管不住嘴,林初清楚,所以她管住自己的耳朵。
他們只知道警察帶走了陳執,其他什麼都不知道。
但是她知道。
人不是他殺的。
他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警察之後找了她,問了許多問題。
對林初來說很可笑的問題。
她只掌握了有限的資訊:
李思巧死了,屍體是在郊外發現的。
陳執的殺人動機是孫晚提供的。他們第一批去調查了孫晚等人,孫晚得知殺害李思巧的是名男性後,咬定兇手是陳執。
孫晚將校園暴力林初的事全說了出來,並且主張林初會殺了她,要求得到保護。
於是警察告訴林初,因為孫晚的請求,近期會比較關注她的動向。
然而林初根本不需要人看著,她一直待在警局外。
李思巧死了,孫晚沒死。
他這個時候不可能因為校園暴力的事殺了李思巧,這個殺人動機明明就沒有很強的說服力,但是警察掌握了相關證據。
林初慌了神。
證據,什麼證據?可是沒有人告訴她。
如果讓警察知道照片的事,這會成為陳執殺人的動機,但是警察現在並不知道。
從另一個角度理解,也可能證明陳執的清白。
陳執的殺人動機只可能因為逼她吸毒和照片的事,他會同時殺了兩人,怎麼可能李思巧死了,孫晚還沒死?
試一試,告訴警察?
不行。
林初不敢冒這個險,不敢輕易相信他們。
林初確定陳執不會殺人,她不知道他們拿到了什麼證據,她要給他找不在場證明,她問警察李思巧什麼時候死的。
警察說屍體毀壞嚴重,不能確定李思巧在哪一天遇害,但時間在一週內,因為李思巧離家出走了幾天。而陳執在24號夜裡曾出過門,去了沒有監控的地方。
所以呢?
林初蹲在警察局外,胃抽搐地發疼,身體源源不斷地冒出冷汗。
她看了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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