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我們又不是犯人,為什麼不能說話?(第2/2 頁)
手,那就很有可能會被判定成互毆。
總不能自己被打還不還手吧?
與其是這樣,還不如放任不管。
這年頭見義勇為把自己牽連進去的,可不在少數。
網際網路時代,一些普通的案件被放到了網上,很快就能夠迅速發酵並擴大。
為什麼?
是因為看熱鬧不嫌事大?
那是因為公民對如何正常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不滿。
在這種情況下,司法就必須得改進,也必須得去進步。
當然了,這種司法實踐還是需要過程,慢慢才能更加的完善。
聊不下去……
王隊看著李晨露出一副無奈的樣子:“那你怎麼想怎麼辦?”
“我只是想得到一個公平的處理意見。”
“如果見義勇為成了一種過錯,那以後誰還會見義勇為?”
李晨看著他們露出一副十分嚴肅的面孔。
王隊聞言點了點頭:“你們這邊沒有什麼損害,輕傷都構不成。”
“我的頭部受到了撞擊。”
李晨見狀揉了揉自己的額頭:“當時,那個男人一腳踹在我的身上,我的頭部撞擊到了前排的座位上,得先檢查一下再說。”
王隊:…………
“那個姑娘也得去醫院檢查一下吧?”
坐在警車後排,李晨開口問道前排的警察:“畢竟,那麼大一個耳光,要是有什麼後遺症呢?”
“你差不多行了。”
李晨聞言正色的說道:“我們兩個人是同一件案子,她也是受害者,同樣屬於正當防衛,司法……”
“好了好了。”
王隊聞言後急忙開口打斷:“小張,去把那個姑娘也帶下來。”
“還有打人的,也帶下來,都去醫院驗個傷。”
見到李晨在那裡咄咄不休,王隊便開口補充了一句。
既然你想驗傷,那乾脆都去驗傷好了,這樣才公平。
“施暴者驗傷有什麼用,把他們弄死都是正當防衛。”
聽到他這麼說,李晨坐在後排小聲嘀咕道。
“你說什麼?”
“我說我頭疼。”
王隊扭頭看了他一眼。
你頭疼個屁,看你這精神狀態比我還要好。
不一會,被打的那個小姑娘便被警察給帶了下來。
她剛開始也是有點懵。
不是說好的簽字就能把自己放了,幹嘛還要去醫院呢?
而她之所以堅持不和解,就是想要給對方留下案底。
相比於自己,他們的行為應該更加嚴重。
女孩被帶下來後安排在了李晨的那輛警車上。
輔警坐到他兩人的中間,習慣性的說了一句:“不許接頭接耳。”
“警察同志,我們又不是犯人,你這個行為可是不對的。”
李晨聽他說完便是開口說道:“如果你把我們兩個當成嫌疑犯,可以用兩輛警車分別開來。”
輔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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