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大家一起來吧,要宣判了(第2/5 頁)
詳細論證,為什麼特別代表人制度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公民丶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
既然要辯,那就要把所有的內容都開揉碎了來辯,設立特別代表人制度到底有沒有保護這些人的利益,以及,究竟是為了保護什麼人的利益!
然後,就是說,在這個案子裡會損害到什麼人的利益—·
兩人的辯論已經有點跳出法律的感覺了,最起碼老唐的一些話,讓上面的審判長聽了都覺得有點心驚肉跳。
不是,什麼資本家都出來了,這玩意你在這裡說讓我怎麼辦。
當然,資本傢什麼的老唐這也是隨便說的,畢竟真的要說起來,這些投資者的性質也不好算。
投資者裡面有公司,有個人,你不能一概而論。
除了呂曉婉之外,其他的被告同樣請了律師,這些律師也都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比如老鄭,所有被告裡面只有他自己出庭了,在庭審現場,他說的理直氣壯。
「我一個法務總監,我是沒有其他辦法的,我只能提出並保留我的意見,而且我認為我已經盡到了我作為法務總監的責任。」
「違法與否這不是我應該判斷的,我只負責對該陳述進行法律意義上的風險評估—」
「所以我不應該承擔任何的責任——」
老鄭就是這麼理直氣壯,他一個法務總監他能有什麼辦法,都說了這事不能做,做了有法律風險!
對,就是法律風險,他不能直接說這個事違法,雖然他心裡知道這是違法的,但這就是法律,很多事換一個說法,那就不一樣了。
現場情況比較混亂,主要是老唐這邊的輸出太強了。
反正辯到後面,審判長直接敲響了法槌。
「好了,你們不要再說車軲話了,如果還有新的觀點就說,沒有的話本次辯論程式終結。」
不能再說下去了,本來就是一個適用新法還是舊法的問題,結果現在搞得——·
老唐的觀點很明確,現在這個特別代表人制度就應該用,雖然以前沒有這規定,但是這個制度很明顯更能保護公民利益和維護公共利益!
庭審結束了,呂曉婉嘆口氣,她今天的這些話如果真的傳出去,那不用想,
絕對會被網友們噴的死去活來。
這就是為什麼很多案子沒法直播的原因。
其實在她的心裡也知道,這個制度現在絕對能用,而且她之前就想做這方面的案子。
因為不管從什麼方面來看,公司的虛假陳述確實割了那麼多人的韭菜,只不過以前沒有這麼方便的制度可以一起起訴對方。
現在有了,那肯定要用的,那位唐律師說的沒錯,這是在填補空白,所以適用「空白追溯」原則沒有任何問題。
不過她也算是盡力了,最起碼對的起鑫達公司給的律師費了。
老唐沒有再多說一句話,庭審結束便一路回了律所。
對於很多人來說這段時間就是煎熬,比如賀浩宇,比如徐嘉誠。
尤其是徐嘉城,真的是太煎熬了,他現在只能指望自己請的這個律師很給力,能不讓自己承擔責任。
所以徐嘉城早就和律師約好了,庭審結束就趕緊給他打電話。
這會兒,高院門口就有好幾個律師在扎堆打電話。
「喂,徐總,對剛剛結束庭審,我和你說一下情況——」
電話另一邊,徐嘉城滿臉緊張地聽著,當他聽到對方說「這案子基本上已經敗訴」這句話之後,整個人都要崩潰了。
「為什麼啊,我就簽了個字,籤個字都要負這麼嚴重的責任嗎?」
律師依舊不急不緩地解釋道:「徐總,簽字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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