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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再世(四)(第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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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無涯以聞人約的“遺書”為綱,理案卷、查縣誌,一夜未眠。

經過這一通忙碌,樂無涯總算明白了,為何聞人約會認為明秀才是冤枉的。

……

明秀才,大名明相照,字守約,今年二十五歲,家世平平,父親有一門修補傢俱的手藝,全家均是匠籍。

在天定二十年的郡試裡,明相照中了秀才,在本地童生中排名第一。

眼看鄉試將近、有了魚躍龍門的機會,他的父親因受徵召,上京去做輪班匠,不幸在返程路上感染風寒,在距離家裡不過十五里的地方病逝,屍身被同鄉帶回了家來。

痛哭一場後,明相照便在家守孝讀書,等待三年後再考。

這番經歷,和聞人約倒是有些相似。

不過,這二人的性情可謂截然相反。

與性格和順的聞人約不同,明秀才天然生了一副邦邦硬的臭脾氣,脾氣火爆,為人刻薄,在學堂中就時常與人爭執,人緣在同齡人中甚是一般。

這些在案卷上也明明白白寫出來了,明相照其人是“驕橫凌人,言必咄咄”。

他之所以鑄下所謂“謀反大罪”,是有一段前情的。

本朝規定,婦女不可獨自上堂控告,若有冤屈,只能委託族中男子或是請狀師來訴。

明父死後,其母闞氏便接替了丈夫的活計,但因為年紀大了,只能做些不出力的雜活。

有些無依無靠的孤女寡婦,或是與鄰里有了齟齬,或是和宗族有了嫌隙,實在找不到近親的男子替自己狀告,請狀師又實在太貴,便找到明母,送些米麵銀錢,託明秀才替她們寫狀紙、打官司。

在明相照的謀逆案裡,主筆師爺挺明顯地用了春秋筆法,髒了明相照一把,大意是說,此人自恃秀才身份,放不下身段找活做,又不好意思天天吃白飯,想給家裡賺些體己,母親又來請託,他才順水推舟地應下,因此,這是個刁懶饞滑、擅長鑽營之輩。

樂無涯在監獄裡與明相照有一面之緣。

他著實是個相貌堂堂的好青年,若是洗洗乾淨,走在街上,會是個器宇軒昂、英俊瀟灑的書生,渾然一身英雄氣。

這個年輕人,或許真有幾分私心,但為生活所迫絕不是錯;他替人伸張正義,也未必是隻圖銀錢。

因為,據樂無涯連夜翻出來的十幾份狀紙來看,他全都是在老老實實地替弱者打官司。

不過,從狀紙上的用詞來看,他也的確是口無遮攔,飛揚無度,常有抨擊官府不公的言辭。

……的確是很惹官府討厭的,又打不得、罵不得的“臭書生”。

畢竟他已不是白身,才華又不俗,將來極有可能飛黃騰達,前途無限,招惹不得。

無法,官府只得捏著鼻子,忍了下來。

當然,案卷裡不是這麼寫的。

案卷只提到,此書生恃才傲物,跋扈慣了,為又常發驚人之語,官府念其生員身份,以禮相待

,孰料他不思天恩,竟在傢俬藏違禁書籍。

但在聞人約的“遺書”裡,提及了一件案卷半字未提的事情。

半年前,聞人約剛剛走馬上任,明相照代他母親的好友蘇嬸子上訴,鬧出了一通大官司。

蘇嬸子早年喪夫守寡,一力拉扯幼子常小虎長大。

常小虎身體先天不足,體弱多病,所幸腦子不壞,自學了一手好算盤。

為貼補家用,他和蘇嬸子輾轉透過常父的二表弟葛二子,打算去南亭縣西郊的小福煤礦上做個記賬學徒,三月出師後,便可到礦上賬房做事。

蘇嬸子為此從牙縫裡擠出錢來,交了束脩,依依不捨地送走了兒子。

常小虎自此一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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鷺與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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