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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前五個探方文物及整個安全問題,我曾多次給省文物局呈送過報告,並進
行過不只一次的敦促,可說是盡到了道義上的責任,但可惜沒有引起文物局
領導人的足夠重視。
&ldo;早在1985 年66 號檔案下達後,我就給局領導談過這批文物的安全事
宜,當時得到的批示是:馬上就移交,你們應做好新的發掘工作。
&ldo;1986 年6 月29 日之後,我曾多次報請確定考古隊保衛關係,時至俑
頭被盜三個月後才口頭答覆,整整拖期一年的時間。
&ldo;1986 年7 月24 日,省文物局一位領導人關於未移交陶俑人坑問題來
到考古工地,當時我闡明瞭局檔案規定的責任範圍,也沒有接受放俑的任務。
按理說,應引起局領導人關於拖期文物安全的關注和重視。可惜的是,領導
者事發前麻痺不仁,事發後憑權推諉。
&ldo;1986 年11 月19 日之後,就個人佔有文物、拒絕入庫問題,我向局報
告並多次催促儘快解決,直至將軍俑頭被盜過後四個月還遲遲未得到落實,
從我報告之日起又整整拖了八個月之久!兩相對比,誰有功,誰有罪這不是
很清楚嗎?說穿了,這次將軍俑頭被盜事件我只不過是當了個替罪羊而已,
我相信這個冤案總有一天要平反的? &rdo;
&ldo;請問您在取消考古隊院內經常性的晝夜值班制度、撤消值班人員時是
怎樣考慮的?&rdo;未等王學理把話全部講完,我又提出了這個關鍵性的敏感問
題。
&ldo;我沒有取消值班制度,更沒有撤消值班人員,您的提問使我感到茫
然。&rdo;他答。
&ldo;那? &rdo;我沒有說出我所看到和聽到的資訊,但王學理分明已經已窺
知了我的心情,他在猛喝了一口茶水之後,再次解釋起來:
&ldo;1985 年我接手工作後,鑑於人浮於事,在7 月3 日召開的幹部會上,
就臨時工做了明確的安排,幹部也有了具體分工,同時加強了值班制度和人
員的管理。在一號大廳內共安排9 人值班,日值班5 人,夜班4 人,每班2
人,日夜輪流,並由業務幹部劉佔成負責保衛工作。在生活區安排值班3 人,
另有2 人作雜工並隨時頂替,由業務幹部魚龍負責管理。
&ldo;1985 年11 月8 日,根據文物局及考古所關於人員整頓,確定放假的
指示精神,我在學員大會上明確宣佈:大廳留值班人員8 人,生活區留2 人
值班,由劉佔成同志管理安全保衛和統工工作。至1986 年2 月5 日,在安排
春節值班期間,確定大廳的8 人不變,生活區增加到3 人。3 月下旬,由於
考古隊即將進行發掘工作,根據新的情況我作了周密的安排。原來考古隊的
院子是向外開通的,遊人可隨便穿過,所以派人值班。而自從春節後有武警
中隊駐進秦俑館,我親自跑材料、找人員在營房同考古隊間修築了一道隔牆,
並請人焊接了兩付鐵柵門安上,規定晚上11 點鎖門。從此,考古隊有了自
1974 年發掘以來一直未有的獨立的大院。這期間,我多次拜訪武警中隊,加
強聯絡,以取得事實上的支援。
&ldo;將軍俑頭被盜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