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獨立體系(第2/2 頁)
壞,明令禁止胥吏參加科舉考試,目的就是要斷絕胥吏的上升通道,明確官與吏之間的界限。
胥吏,政治身份卑微,社會地位低下,往往不被官員和百姓信任與尊重。然而,他們熟悉行政細節和運作程式,對地方民情瞭如指掌,在基層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知府處理政務的得力助手。
然而,胥吏中不乏一些人,利用自己對律令和行政程式的熟悉,透過操縱司法、敲詐勒索、監守自盜等手段盤剝百姓,甚至操縱文書、設定障礙,妄圖挾制官員,權力的天平在他們手中扭曲失衡。因此,地方官對胥吏是既依賴又忌憚,愛恨交織。
如今皇帝提出要改革胥吏錄用制度,元珍心中充滿了期待。
洪承疇、李待問等人也是滿臉好奇,急切地想知道皇帝將如何破解這一困擾已久的難題。
朱由校神情嚴肅,緩緩說道:“皇權不下縣,縣下為宗族、宗族為自治、自治出鄉紳,歷朝歷代基層治理就是胥吏、宗族、鄉紳的權力支配。
以往,一縣的最高行政長官是知縣,下設主簿、縣丞、典史,統領三班六房,形成了一個類似朝廷內閣和六部的權力結構。三班六房之下,還有從九品的課稅大使、巡檢司兵以及眾多不入流的雜職官。
縣衙內,縣丞掌管糧司和徵稅事務;主簿負責戶籍管理和巡捕工作;典史則主管緝盜、盤詰、監察以及獄囚事務;稅課大使掌管商稅徵收;教諭負責教育和生員選拔;驛丞掌管郵遞事務。如此一來,便形成了一個地方小朝廷。
雖說知縣是一縣之長,但畢竟是朝廷外派的官員,初來乍到。而三班六房的胥吏大多是本縣人,甚至有些家族幾代人都在其中任職。如果他們聯手,很容易架空知縣的權力。所以,縣官想要在縣裡順利開展工作,就不得不與三班六房的胥吏維持一種微妙的平衡。
以前,知縣為了能安穩地度過任期或者獲得升遷機會,往往不敢輕易觸動三班六房的利益。而三班六房的胥吏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做好本職工作。”
:()明末暴君:從收服錦衣衛開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