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逐年償還李玉水一定的補償金(第2/2 頁)
當年的決策。
隨著葉飛當選村主任,李玉水認為有機可乘。
葉飛與林有田,也就是林大山的堂兄,素有矛盾。
這突如其來的權力更迭,讓李玉水看到了翻盤的機會。
“現在不動手,以後就更難了。” 李玉水心中暗忖,開始籌劃如何利用這一變化。
林有田作為賣地事件的見證人,突然被捕,這個變故不僅令林家措手不及,也使得局勢更加複雜。
祁同偉得知這些情況後,意識到必須親自介入,以免事態進一步惡化。
在村委會議室裡,祁同偉召集了所有相關方。
林大山站在祁同偉的左側,而李玉水則坐在對面,兩人之間的緊張氣氛幾乎凝固。
“根據村裡的規定和當年的情況,我認為該土地應屬林大山所有。” 祁同偉的聲音堅定而清晰。
林大山鬆了一口氣,向祁同偉投去感激的目光:“謝謝祁主任,您真是明察秋毫。”
然而,李玉水卻無法接受這一判決,他憤怒地站起來:“這不公平!我只是賣了使用權,他們卻佔了這麼久!”
葉飛此時站出來,提出了一個新的觀點:“土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村民僅有使用權。”
祁同偉皺起了眉頭,他懷疑葉飛是否在藉此機會報復林有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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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冷靜地反駁:“葉主任,你的意圖我心知肚明。但現在我們需要的是公正,而非個人的恩怨。”
李玉水不願簽署租賃協議,聲稱當初出售土地的價格過低,感到吃虧。
他更是指責林有田利用其外嫁女兒,可能失去土地的擔憂誤導了他。
“林有田告訴我,外嫁的女兒的土地會被村集體收回,我才急忙賣地的。”李玉水憤憤不平地說。
對此,賀小英堅決否認與林有田有任何串通。
“我與林有田沒有任何不當關係!”她哭泣著,聲音帶著絕望。
情緒激動之下,林大山與李玉水差點發生肢體衝突,幸好被在場的村民及時拉開。
婦女主任李燕的話更是火上澆油:“賀小英與林有田的關係在村裡是公開的秘密。”
祁同偉意識到事件遠比表面看起來複雜得多。
他決定進行更深入的調查,同時嘗試透過對話和調解來解決問題。
隨著調查的深入,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祁同偉發現,李玉水的指控並非完全沒有根據,但他也意識到林家人並未參與任何欺詐行為。
經過長時間的討論和協商,祁同偉最終提出了一個解決方案。
他建議重新簽訂租賃協議,既考慮到李玉水的損失,也保護了林大山的合法權益。
此外,他還提議由村委會設立一個特別基金,用於支援那些因類似糾紛受到經濟損失的村民。
這一方案雖未完全滿足任何一方的所有要求,但它在最大程度上體現了公平與尊重。
林大山和李玉水最終都簽字同意了這個協議,而紫溪村也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簾,照在祁同偉的書桌上。
他正與葉飛坐在辦公室裡,討論著賀小英和林有田的問題。
:()1995,祁同偉的重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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