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番外:財稅和教育改革(第1/3 頁)
歷朝歷代,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必然要做的三件事情,用一句話說,就是:削藩均田下長安。
所謂的削藩,實際上就是反壟斷。
反對特權階級壟斷各方各面的事情,這其中,包括各種資源,以及社會地位,政治地位等方方面面。
均田,指的則是均衡稅賦。
我國的稅收,採取的階梯式繳納的方式。
總計分為8檔。
其中,以個人收入納稅的要求為例。
標準為,收入低於上一年度全國人均收入60%以下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收入高於全國人均收入60%(不含),低於全國人均收入的,,超出部分,徵收1.2%的個人所得稅。
收入高於全國人均收入(不含),低於全國人均收入1.5倍的,超出部分徵收3%的個人所得稅。
收入高於全國人均收入1.5倍(不含1.5倍),低於2.5倍的,超出部分徵收9%的個人所得稅。
高於2.5倍(不含2.5倍),低於4.2倍的,超出部分徵收16%的個人所得稅。
高於4.2倍(不含4.2倍),低於6.6倍的,超出部分徵收28%的個人所得稅。
高於6.6倍(不含6.8倍),低於10倍的,超出部分徵收43%的個人所得稅。
超過10倍(不含10倍)的,超出部分徵收65%的個人所得稅。
而全國人均收入的資料,由每年年終國家資訊平臺公佈的資料為準。
就比如,張某擔任某公司高層領導,並且,享有公司1%的股份分紅權。
他每年的工資加上分紅,大約200萬元。
而上一年度的全國人均收入為元。
那麼,他今年真正能夠拿到手裡的錢,就是元(為了避免有讀者看不懂,計算公式如下:+(-*1.2%)+(-*3%)+(-*9%)+(-*16%)+(-*28%)+(-*43%)+(-*65%)=)。
是的,最終,他能夠拿到手裡的,便是元。
而另一個,他們同一個公司最底層的普通職員,假設其每月工資只有5000元,一年的工資只有元。
而這名普通員工,每年真正能夠拿到手裡的工資,透過計算,便是元(計算公式如下:計算公式如下:+(-*1.2%)+(-*3%)=)。
如此一來,即使是公司最高層和最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透過稅收的方式,便是被平衡了一大部分,他們原本相差三十多倍的收入,透過賦稅的徵收,達到了只有十幾倍的差距。
而這,便是均衡稅賦的意義所在,
最後的下長安,其中“長安”指的是政治、經濟意義上的長安,是政治、經濟上的長治久安。
也是在這樣的氛圍之中,即使建國已經數十年的時間了,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國策,也是實行了多年以後,整個國家的貧富差距,並沒有出現太大的差距。
全國範圍內,資產超過百億的‘富豪’,只有屈指可數的那麼幾位,而這些人基本上也都是一些超大型企業的領頭人或者持股人。
而這些資產遠超普通人的富豪,約佔總人口的1%左右,其總計掌握的財富,也不超過全國資產總量的20%。
剩下的99%的人口,則是佔據著剩餘的大約80%的資產。
當然了,如果換一個演算法的話,那麼以20年央行釋出的資訊看,全國最有錢的20%的人,大約佔據全國53%的資產總量,剩餘的80%的人,只能佔據到剩餘的47%的資產總量。
雖然存在一定的貧富差距,但也都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至少不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