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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說,就是武俠武俠,似乎俠都必須有武,都必須有一點過人的本事,其實俠是可以沒有武的。那麼司馬遷論述俠的特點,說他們的主要特徵是,言行不合乎社會主流。不是說領導說什麼,他馬上就跟著說什麼。但是他們做事,是“言必信,行必果”,這人講義氣,說話算數,男子漢大丈夫。然後是“不愛其軀”,就是不過分地愛惜自己的生命。
我們今天都是把自己的生命,看成第一重要,自己不能受一點損害,在公共汽車上被人家擠了一下,就要吵起來,過分地愛惜自己的身體。那麼俠客呢,是不過分愛惜自己的身體,首先考慮的是,幫助別人解決困難;“存亡死生”,救了別人的生命之後呢,又“不矜其能”,不誇耀自己,不要老惦記它。昨天是我幫了你的忙,那天我還幫你買菜了呢;上次我救了你家孩子一命……很少提這些事,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做了好事拂袖而去,做了好事不留名。
所以我曾經有一個“謬論”,我到處傳播這個“謬論”,我說,我們中國二十世紀,最大的俠是誰呢?就是雷鋒,雷鋒是我們中國當代的“第一大俠”。我第一次在北京大學發表我這個“謬論”的時候,學生們也不理解。他們說,雷鋒怎麼是俠呢?雷鋒他也不會武功啊!雷鋒雖然是個解放軍,他也沒打過仗啊,他是個開汽車的解放軍啊。那麼我跟同學們講,是不是俠,跟他會不會打仗,跟他會不會武功,沒有關係,只要他能犧牲自己的利益,為別人謀利益,“雷鋒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車”。瓢潑大雨之夜,看見婦女抱著小孩,他幫助她送回家去,幫助老大娘過馬路;自己攢的錢寄給災區,這不是俠,是什麼?這就是俠!人們為什麼被雷鋒精神感動?為什麼喜歡個子不高,胖乎乎,普通的解放軍戰士呢?是因為他身上有俠的精神,大家覺得,這個東西了不起!所以學雷鋒才學得起來,而不是說,他一定要身懷絕技,才去學他。
那麼,古代有很多……今天看起來是“武俠小說”的作品。在當時並不叫“武俠小說”,當時沒有這個名字,當時都是有種種其他的名字。“武俠小說”這個概念,是二十世紀以後,我們為了進行學術研究的方便而發明的一個術語。比如說,在《唐傳奇》裡邊,就有很多武俠題材的作品。只不過當時不叫武俠,有的是寫一種很神奇的武功,它是偏重於武俠中的武這一面;有的是寫一種很不平常地幫助別人的一種俠行義舉。唐朝之後呢,到了宋朝,宋朝的小說裡面也有很多“公案小說”,“公案小說”裡面有一些武俠人物。這些武俠人物的精神,跟唐朝比呢,略有遜色。總之,是武俠在現實生活中和在文學作品中的發展,似乎有一個走下坡路的趨勢。其實,是隨著封建國家機器的強大,國家機器越來越強大,所以俠的生存空間就越來越小,很多事不用你管了,國家有強大的國家機器,有警察,有軍隊。那麼到了明朝初年的時候,中國千百年來積累的武俠文學的資源,匯聚起來,產生了一部古代最傑出的,最著名的武俠小說,這部小說就是《水滸傳》。
武俠小說中的俠義(3)
那麼《水滸傳》,以前我們把它叫做公案,後來的文學史也把它叫做“英雄傳奇”,這都是對的,它是英雄傳奇小說。但是如果我們從武俠小說的角度來看呢,《水滸傳》也是古代最優秀的武俠小說的代表。我們今天想一想,《水滸傳》中的英雄人物,那不都是標準的一個一個的武俠嗎!要武有武,要俠有俠,它所弘揚的精神,也是正宗的武俠精神。所以《水滸傳》給了後世無數的武俠小說以思想的和藝術的啟迪。一直到清朝的時候,武俠小說都在不斷地發展。
比如,清朝後來就出現了像《三俠武義》、《七俠武義》這樣一系列的作品。還有著名的,像《兒女英雄傳》、《好逑傳》。到了這部分小說,慢慢出現了一個“英雄加兒女”的模式,有男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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