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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同時還面臨俄亥俄地方法院對他反政府陰謀的指控,為此馬丁為他支付了2萬美元的保釋金,結果布林卻跑到法國去了,保釋金自然沒收。打完馬卡洛案後,馬丁不慎中風,影響了智力,晚年入不敷出,相當淒涼。1822年馬裡蘭州議會特別透過一項決議,呼籲全州律師每人捐獻5美元幫助馬丁度過困境。但不到一年,1812年又從法國回到美國的布林此時透過當律師發了一筆財,遂把馬丁接到自己紐約的家中作為食客,直到1826年馬丁過世。)
這場由6位大律師出場的法庭辨論可謂是19世紀最精彩的司法大戰。從1819年2月22日到3月3日,圍繞著聯邦和州的關係、憲法的含義以及抽象的主權理論,雙方唇槍舌戰,你來我往,辨論了整整九天。
利用其他人都不具備的優勢‐‐親身參與過憲法的制訂,馬丁大談特談必須遵從&ldo;憲法制定者當時的解釋&rdo;,而這個解釋就是制定者反對&ldo;默示的權力&rdo;,因此,國會無權建立憲法沒有授權的合眾國銀行。他進一步指出:退一步說,即使國會有權這樣作,各州&ldo;也可以在自己的版圖&rdo;內對其行使徵稅權。他承認:費城會議沒有對徵稅主體得出令人滿意的結論,但是,各州在批准講座憲法時都明確表示了&ldo;除了關稅以外,州的徵稅權是絕對沒有任何限制的&rdo;。為了加強自己的說服力,他甚至找出當年維吉尼亞州批准憲法代表大會的類似觀點,而這一觀點恰恰就是當時的代表、現在的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提出的。
聽了馬丁的慷慨陳詞,馬歇爾差點嚇出一身冷汗。他告訴自己的法官同事:&ldo;我很擔心自己在批准憲法的辯論中說過蠢話,還好,它們不像我想像的那麼糟。&rdo;
雖然這次庭辯是馬丁律師生涯中最精彩的一次,也絲毫不亞於他的對手,但他還是沒能贏得這場官司。3月6日,最高法院以7比0作出判決,推翻了州法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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