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頁(第1/2 頁)
里正並沒有發現縣令的真正目的,跟著縣令來到了離曲家不遠的地方,然後就看見了曲清江一行人被一群男子攔住了去路的事情。
「這是發生什麼事了?」縣令問。
里正聯想起前兩日的事情,覺得有些不妙,剛想解釋,縣令已經走了過去。還傳來曲氏族人的聲音:「樂娘,家醜不可外揚啊!」
曲清江看見縣令過來,立馬悲慼地哭道:「民婦有冤,求明府為民婦做主!」
曲氏族人心裡一驚,自知晚了一步,便趕緊道:「這種小事,我們自家人替你討回公道就好,何必勞煩明府?」
曲清江不管他們,徑直來到縣令面前陳述了田氏及其夫用他們的孩子假冒她爹的遺腹子,再夥同其族人謀奪她的家業之事。
曲氏族人一聽,便知道田氏果然已經出賣了他們,心裡一涼。
縣令假裝自己是第一次知道這件事,十分憤怒地道:「豈有此理,本官治下竟然還有這等事?必須嚴查,全部都帶回衙門處理。」
攝於官府的威嚴,田氏等都不敢反抗,畏畏縮縮地被帶去了衙門。曲銘等人也被告知到衙門候審,他嚇得腿都軟了,覺得這事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掌控,玩脫了!
曲湖問:「趙長夏在哪裡?」
他的兄長回答他:「沒看見他。」
曲湖靈光一閃,想通了一些事,懊悔道:「難怪這些日子沒看見他出門,他必定是前兩日便離開了鄉裡!我說縣令怎麼會這麼巧就下鄉體察民情,原來是他搞的鬼!」
不管他們如何懊悔,這事都已經不是他們可以操縱的了。
一干人等被帶到了衙門升堂審理此案,田氏用自己的兒子假冒曲鋒的遺腹子來認親之事證據確鑿,已經沒有疑議,而唯一需要縣令明辨的是這事是否是曲氏族人在背後策劃。
曲銘等人自然會狡辯,說壓根沒見過田氏之夫,而田氏又沒有證據指證他們,雙方便只能扯皮條。
縣令正頭疼之際,趙長夏押著一個男人過來,說是此案的相關人員。田氏看見他也落入趙長夏之手,不禁心如死灰,悲慼地哭了起來。
此人正是田氏的丈夫鄭通,他從同夥那裡得知田氏認親失敗後,便立馬逃到了鄰縣去。不過他一直做賊心虛,擔心官府會派人來抓他,所以他一直都跟同夥保持聯絡。
趙長夏找到那穩婆和郎中,拿到了他們貪圖錢財,答應替田氏扯謊的口供,又打聽出了那個同夥的下落,再跟蹤他找到了鄭通的藏身之所。
鄭通被抓到後,自然免不了趙長夏的雞毛撣子伺候,等他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答應幫忙指證曲銘之後,趙長夏才將他帶來衙門。
到了堂上,鄭通原本想反悔,畢竟事後他還能以這事要挾曲銘,找曲銘要錢。可當得知他們夫妻若是主謀,則要被判一年徒刑,若不是主謀,還可以減刑之後,他再也顧不得長遠的事,只想先減輕眼前要遭的罪。
「是曲銘指使我們這麼做的!」鄭通不僅指認了他,還給出了證據,「我一個賭徒,身無分文,我哪兒來的錢收買穩婆和郎中啊?還不是他給了我們錢,說事成之後,將曲家的家業三七分,我們得三成,他得七成。」
縣令又審問穩婆與郎中,他們老實交代了鄭通給了他們多少錢,而這筆錢確實超出了鄭通的能力範圍,就算他賭贏了一次,可以他這有錢就要揮霍個一乾二淨的性子,不可能會攢這麼久。
鄭通又道:「我也知道我口說無憑,當初為了防止他們拿到曲家的家業後反悔,所以我順了一枚石頭印章作為憑證……」
他掏出那枚石頭印章,外圍的曲湖變了臉色,曲銘也大駭,幾乎是飛撲過去搶過那枚狠狠地摔在地上直接將石頭印章摔了個四分五裂。
誰都不曾料到他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