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秋菊”官司(第1/3 頁)
對農村亂集資、亂攤派問題,非凡上半年做過相關報道,但還不時還有舉報和投訴。
非凡近期又關注著的一件事:在湖南省新化縣水車鎮,有一位如“秋菊”般堅韌的農村婦女——李石華。她狀告鎮政府違法徵收集資款,法院早已判李石華勝訴,可大半年過去了,鎮政府卻視法院判決書如“幾張廢紙”,一不上訴,二不履行判決,這種冷漠與傲慢,實在讓人無法容忍!
民生啊,民生!記者非凡毅然出馬,採寫了《“秋菊”贏下的官司何日兌現?》,並在自己擔任責任編輯的、1997 年最後一期版面整版刊發,以此做重磅收官。
25 歲的李石華,本是一名極為普通的農村婦女。非凡在新化縣水車鎮龍普村採訪時,見到了兩眼淚汪汪的她。她哭訴著那不堪回首的經歷,每一句話都飽含著無盡的委屈和痛苦。
去年 8 月 9 日上午 10 時許,鎮幹部、村幹部一行 10 多人氣勢洶洶地來到她家徵收教育集資款。幹部們雖講明瞭情況,但李石華認為集資應講自願,便堅定地說:“以後有錢再交。”可這些幹部們哪裡肯聽?他們樓上樓下檢視一番後,竟蠻不講理地說:“你公公有錢吃藥,你家有錢買農藥治蟲,有米,有雞,哪裡沒錢?快交錢!”甚至還提出要搬走電視機。
聽到這話,李石華怒不可遏,一邊破口大罵,一邊拼命護住電視機。爭搶中,一名鎮幹部竟然狠狠一記耳光把她打翻在地。她覺得受到了莫大的屈辱,更加瘋狂地大吵大鬧,並欲跳窗出去喊人。那名鎮幹部竟又上前拽住她,再次扇了她一記耳光。
見事態擴大,鎮村幹部這才準備離開。不多久,李石華的丈夫奉某、兄弟李某聞訊趕來,追上支書奉某,打了幾拳,將奉某打得鼻孔流血。
幹部們趕緊派人報信,鎮黨委書記、鎮長、派出所所長等驅車趕到,將奉某送往鎮醫院治療,又強行將李石華帶走,並逼迫她的公公將電視機送上車。
李石華被帶到鎮政府後,幾名鎮幹部對她厲聲問話,還粗暴地推拉她。她被關在鎮上一旅社,從 9 日中午到 11 日上午,漫長的兩天時間裡,鎮幹部只給了她一元錢的飯,可她因極度氣憤,一口也未吃。
因李某打了支書奉某,8 月 10 日,鎮幹部又來抓李某。李某不在家,鎮幹部便牽走一頭牛,趕走一頭豬,還惡狠狠地說要他父親將李某交到鎮裡再牽牛回去。
李某的爸爸無奈湊了 400 元錢,將牛贖回,並於當日將李某送交鎮政府,鎮幹部這才退了他 100 元錢。
李某在鎮政府也被強行問話,還被鎮幹部打傷。第二天回來時,衣服上血跡斑斑。
非凡採訪了新化縣法院負責審理此案的謝書記員。法院對李石華的訴訟十分重視,特臨時成立了“減負”法庭,院長親自主持審理此案。法院辦案人員到水車鎮調查取證,在認定基本事實屬實的情況下,分別找李石華和鎮政府領導調解此案。
李石華態度誠懇,她覺得法院給她作主,給個合理的說法,只要鎮政府退回財物,賠上一些醫療費就行。
可鎮政府呢?他們不接受退賠條件,還囂張地說:“李石華要打官司,鎮政府會奉陪到底。”
從開庭審理到案結,歷時 5 個多月,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一、由被告退還原告李石華金星牌 17 英寸黑白電視機一臺;
二、由被告賠償原告李石華生豬變賣款 840 元,合理醫藥費 101.32 元;
三、由被告賠償原告弟弟李澤滿合理醫藥費 238.25 元,退還原告父親押金 300 元;
四、案件受理費 50 元,由被告承擔。
然而,判決書下達後,水車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