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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形的,觸控不到的。凡是使用過的日子,立即就會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無痕跡。也許正是這樣,我們便會感受到歲月的匆匆與虛無。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藝術家對我講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戲,丈夫拉弦。他們很敬業。天天忙著上妝上臺,下臺下妝,誰也顧不上認真看對方一眼,幾十年就這樣過去了。一天老伴忽然驚訝地對她說:&ot;哎喲,你怎麼老了呢!你什麼時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邊怎麼也沒發現哪!&ot;她受不了老伴臉上那種傷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皺,還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淚來。時針是從來不會逆轉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類自己的社會與歷史。於是,光陰歲月,就像一陣陣呼呼的風或是閃閃爍爍的流光;它最終留給你的只有是無奈而頻生的白髮和消耗中日見衰弱的身軀。為此,你每扯去一頁用過的日曆時,是不是覺得有點像扯掉一個生命的頁碼?
第2節:日曆
我不能天天都從容地扯下一頁。特別是忙碌起來,或者從什麼地方開會、活動、考察、訪問歸來,看見幾頁或十幾頁過往的日子掛在那裡,黯淡、沉寂和沒用;被時間掀過的日曆好似廢紙。可是當我把這一疊用過的日子扯下來,往往不忍丟掉,而把它們塞在書架的縫隙或夾在畫冊中間。就像從地上拾起的落葉。它們是我生命的落葉!
別忘了,我們的每一天都曾經生活在這一頁一頁的日曆上。
記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在長沙路思治裡十二號那個頂層上的亭子間被徹底搖散,震毀。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樣找一個洞爬了出來。當我雙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覺真像從死神的指縫裡僥倖地逃脫出來。轉過兩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鐵盒子般的海鷗牌相機,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廢墟般的破樓,鑽進我的房間--實際上已經沒有屋頂。我將自己命運所遭遇的慘狀拍攝下來。我要記下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這是我個人獨有的經歷。這時,突然發現一堵殘牆上居然還掛著日曆--那蒙滿灰土的日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來。如今,它和我當時拍下的照片,已經成了我個人生命史刻骨銘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曆的意義。它原是我們生命忠實的記錄。從&ot;隱形寫作&ot;的含義上說,日曆是一本日記。它無形地記載我每一天遭遇的、面臨的、經受的,以及我本人應對與所作所為,還有改變我的和被我改變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複的--重複的工作與人際,重複的事物與相同的事物都很難被記憶。所以我們的日曆大多頁碼都是黯淡無光。過後想起來,好似空洞無物。於是,我們就碰到一個非常重要的關於人本話題--記憶。人因為記憶而厚重、智慧和變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記憶使人變得獨特。因為記憶排斥平庸。記憶的事物都是純粹而深刻個人化的。所有個人都是一個獨特的&ot;個案&ot;。記憶很像藝術家,潛在心中,專事刻畫我們自己的獨特性。你是否把自己這個&ot;獨特&ot;看得很重要?廣義的說,精神事物的真正價值正是它的獨特性。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種文化。記憶依靠載體。一個城市的記憶留在它歷史的街區與建築上,一個人的記憶在他的照片上、物品裡、老歌老曲中,也在日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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