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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儘管他還是做分內的事,但仍然在浪費我的時間。
「我沒有從命案現場離開。」我說,「我只是沿路漫步而已。這兩件事不一樣吧?人們逃離命案現場時會用狂奔的,而且馬上躲起來,不會沿路漫步。沿路漫步有罪嗎?大家不是他媽的無時無刻都在漫步嗎?是不是?」
芬雷傾身向前,並且搖搖頭。
「不是。」他說,「誰會走那麼遠的路啊?難道你不知道有一種東西叫做汽車?跟我說你為何沒有地址,你打哪裡來的?回答我的問題,趕快完成這例行公事。」
「好,芬雷。」我說,「我們趕快把它弄完。我沒有地址是因為我居無定所,也許有一天我會在某地定居,到時候我就會有地址了,而且我會寄一張有照片的明信片給你,如果你真他媽這麼在意這件事的話,大可把我加入你他媽的通訊簿裡面。」
芬雷瞪著我,心裡盤算著該怎麼做,結果他選擇耐著性子跟我耗下去──他讓自己顯得有耐性,但是又很強悍,好像在跟我說:「我才不會打退堂鼓。」
「你打哪裡來的?」他問我,「最後一個居住地是哪裡?」
儘管他還是很有耐性,雙唇緊閉著,但已經被我惹毛了。他的耐性中帶著一絲冷笑。
「好吧。」他說,「你不瞭解我的問題,所以我會想辦法說得更清楚。我的意思是,你在哪裡出生?或者說你這大半輩子都在哪裡度過?哪裡是你所認同的社會與文化環境?」
我只是看著他。
「讓我舉例說明一下。」他說,「我自己是在波士頓出生的,不但在波士頓讀書,後來也在那兒工作了二十年,所以如果我說我是來自波士頓,你應該也會同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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