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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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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和造謠誹謗之嫌。但其實生活中沒有那麼多純粹的風花雪月,也許正因為如此,我們需要到書裡去找欺騙。我們都喜歡面具,享受幻覺,把自己藏在文字後面,來形容自己的生活和他人的生活,被形容過的生活似乎更有生活魅力。無論是作者還是讀者,都在利用文字把自己和他人想象成另外的一個人。包括*在內,甚至情書,都不能逃脫面具的作用。回憶者會刪去他自己不想回憶的難看細節,情人用文字的摧毀力在爭奪對方愛情的同時也不停地樹立著自己的形象。多少歷史,多少感情,多少場景,就這麼透過文字,加加減減地,固定到了紙上。

寫,這個動作,本身就是一種自我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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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兒是不能比賽的

小時候,常聽見小朋友們比賽誰的家長官兒最大;長大了,女同學們比賽誰最漂亮;再長大,女朋友們比賽誰的男友最出色;再長大,女人們比賽誰的丈夫最成功;再長大,大家都比賽誰最有本事賺錢;再長大,所有的人都比賽誰在社會上最受承認……再長大和比賽下去,我們都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我最怕比賽,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我以為人生是不能比賽的,人生中很多的事情也是不能比賽的。

最近我參加了某地藝術作品獎評選,由此更確認藝術無法比賽。藝術不是體育,從若干優秀藝術作品中選出一部最佳作品來,以什麼為標準呢?作品無法用數字來衡量。如果用數字來斷論藝術,唯一的數字標準就是選票——哪一部作品佔有最多的評委選票。我們大家按選票數來推論作品,結果推出來一部選票最多但是大家都沒特別留意的作品,就因為這部作品在人文上沒爭議、在技術上沒爭議、在風格上也沒爭議,看著挺好,不招誰惹誰的,既不是很出新,也不是很守舊,所有的評委都不介意給它一票。無意中,這部作品成了票數最多的佳作。

結果出來,評委們困惑,覺得可笑,因為每個評委心裡都有各自的偏愛。但是大家的偏愛很難統一,就統一在一部誰都沒太介意也不反感的作品上了。評委沒有時間做太多的爭論了,只好公佈結果。但是大家心裡仍舊唸叨各自的偏愛,想著那些排在金獎之下或根本沒上名次的作品。頒獎時,我心裡也來回唸叨:如果不是這部,是那部或者是那部……其實連評委都拿不準,獎不獎的有什麼意義呢?藝術家最好別在乎得獎,能否獲獎都是偶然事件,照迷信的說法是:命。藝術獎和藝術沒什麼大關係。

當然藝術獎和藝術家的生活是有關係的,它可以改變一個藝術家的命運。但是真正有原創力的藝術家顧不上照顧任何評委的口味。

比如作曲家勳伯格在發明他的系列音樂時,肯定沒想到要獲獎,他只是在音樂美學上受不了已經固定下來的音樂體系而已,為了給他自己的耳朵創立一個全新的音響體系。真正的藝術創作必是創新,必是要改變一種固定概念,必要引來疑問。很多非常出色的藝術作品往往在剛出現的時候被強烈地反對,如果後來它們被承認和獲獎,那是因為它們在經歷反對後漸漸成了主流。而所有原創者們在創作的過程中絕對不會算計它是否將來會變成主流。二十世紀末在藝術上出現了一個很奇怪的事兒,就是當代藝術家們比過去會算賬,這可能都是排行榜的影響,捶胸頓足創作藝術的人被認為是傻帽兒。

藝術家再不是簡單地為熱情而活,而是曲裡拐彎地活著。

藝術傾向像不同的風吹來吹去,一會兒要破傳統,一會兒要機械化,一會兒要解構,一會兒要簡約,一會兒要時尚……當下最聰明的作品是在傳統上做那麼一點點兒變動,給一點點兒新社會意義,但絕不背離軌道。這種作品既可使大眾“茅塞頓開”,又不違反大眾的慣常思維,任何評委都可放心投票,因為不會引起巨大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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