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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說無論是誰聽到槍聲,都不想作為兇殺案的證人接受訊問,或是出庭作證。有的人不想這麼做,確實是這樣。但是比起他們聽到了聲音,要是他們什麼都沒聽到的話‐‐或者說他們以為他們什麼都沒聽到,他們的麻煩會更多,因為調查人員會不斷地逼迫他們回想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忘記的事情。你知道那通常很有效。&rdo;
雷德爾說:&ldo;我們再回去貝提格魯的房子看看。&rdo;他看著自己的搭檔,眼神看起來十分警惕,略有些得意洋洋,就好像有了什麼想法一樣。
&ldo;我們不得不懷疑他,&rdo;瓦爾德曼說。&ldo;我們必須得懷疑死者的丈夫。他一定知道自己的妻子和這位波特&iddot;格林關係曖昧。貝提格魯沒出遠門,郵差今早看到他了。他在槍響之前或是之後就離開了。如果他在槍響之前離開的話,他是清白的。如果他槍響之後離開的話,他也可能根本沒有聽到槍響。但我認為他聽到了槍響,因為他犯案下手的機會比別人大得多。而且要是真是他下的手,他接下來會怎麼做?&rdo;
雷德爾眉頭一緊。&ldo;兇手通常不會這麼明目張膽,是嗎?不。你會說他曾經試著進入房間,發現要是不打破門窗的話根本無法進去,然後打電話報警。但是這個男的就住在案發的那座房子裡,他的妻子和房客偷情。要麼他是個無動於衷的冷血動物,根本沒有一點兒……&rdo;
&ldo;事情已經發生了。&rdo;瓦爾德曼插了一句。
&ldo;……或者說他受到了侮辱,內心非常兇殘。當他聽到槍聲的時候,他就想恨不得是他自己開的槍。而且他也知道我們也會和他有同樣的想法。於是他跑出房子,從公用電話裡打電話報警,然後逃之夭夭。等他回到家的時候,他會裝出一副非常震驚的模樣。&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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