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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比常日慢了十倍,一個念頭出來,像拽著鐵錠,根本拖不動。開封府讓我去收領兄嫂的屍首,屍首怎麼安置?家裡自然不成,兄嫂宅子裡也沒人看守,那搬去哪裡?
他想起娘亡故時,是二月二十八,他哥哥當時剛募入虎翼營,第二天金明池爭標,要充當天子大龍船護衛,正在嚴訓。他哭著去尋哥哥,卻被攔在營門外不許進去。等他又哭著跑回家時,卻見他孃的屍首連床被搬到了街上,蒙了張舊床單。原來他們賃住的那房主怕房子染了祟氣,再賃不出去,不許屋裡停放屍首。他雖然生了八尺多高的身量,卻只有十六歲,又一向不會應付人事。心裡焦悲,更加沒了主張,只是跪在母親床邊不住地哭,話都說不出兩句。倒是左右鄰舍紛紛圍過來幫他說話。那房主卻生了個牛倔性,百般說不迴轉。
有個鄰居出了個主意,說太學東門旁邊的法雲寺廟小香客少,願意停放靈柩,只收三貫香火油資。若再出三貫,還替人火化出殯。幸而他知道娘攢了些錢鎖在櫃裡,便從娘身上找見鑰匙,進去開啟櫃子,取出錢袋數了一下。銅錢有七貫多,碎銀大約有十一二兩。鄰居一個長者跟了進來教他,那七貫錢能將就買一副薄棺,一兩多那塊小銀拿去法雲寺寄放棺木,十兩多銀子能在城郊買塊墓地安葬。他樣樣不知,全是那位長者安排,替他談價買來棺木,租了輛太平車,將他娘送到法雲寺寄放,他便在那裡守靈。直到第三天,他哥哥才哭著找到了法雲寺。
他想,兄嫂的屍首,仍舊送到法雲寺吧。
丁豆娘跛著腳,又趕往西城外金明池。
昨天她偷偷翻牆鑽進莊夫人的家中,雖然並沒找見什麼有用的東西,卻越發覺著,莊夫人死前一定是發覺了什麼,兇手才會潛入她家謀害她。丁豆娘沒法斷定這一定和被擄走的孩子有關,卻不由自主就往這邊想。一旦把這當作了救命繩,便再鬆不開手。
天黑後,她聽著牆外沒了動靜,才從莊夫人家後牆翻出去。裡頭還可以踩著小木凳,外頭卻只能狠心跳下去,天又黑,腳落地時被一顆石子一滑,崴到了左腳,疼得她死咬住嘴皮,才沒叫出聲。在黑地裡坐了好半晌,才扶著牆勉強站起來。又怕被人看見,咬著牙,踮著左腳,一瘸一跳離開了那條岸邊后街。腳腕疼得厲害,走幾步就要歇一陣,好不容易才捱到了前街,這樣怕是天亮都走不到家。她見街邊有家車馬租賃店,想租頭驢子,可身上只帶了二百多文錢,除此,最值錢的只有那個青玉環,卻也最多值一貫錢,遠抵不了押金。若是賃車轎,從這裡到家,怕是得二三百文。她望著那車馬店,猶豫了好半晌,終於還是捨不得,只得繼續咬牙往前走。
又捱了半段路,正要上橋,一扭頭看見橋邊有家小客店,門前掛了一串舊燈籠,一排兩層矮房,瞧著生意似乎寒磣磣、冷清清的。她心裡一動,瘸著過去,見店主獨自坐在油燈下,正在摳指甲縫裡的泥垢。她進去一問,一間客房要一百六十文,至少比租車轎少些,而且明天不必瘸著趕進城。不過,自成婚以來,除了孃家,她從來沒在外頭過過夜,不知丈夫會怎麼想。但她隨即想到,如今丈夫失了魂一般,哪裡會留意自己回沒回家。正該同心同力的時候,夫妻卻各行各路,春日同枝鳥,冬來各自寒。她心裡又湧起一陣酸辛,忙壓了下去,決意住下來。要房時,她又隨口問了句,自己沒多帶錢,有沒有更便宜的?只要能睡覺就成。那店主上下瞅了她幾眼,懶懶說,若願意和店裡老僕婦擠一張床,只收一半錢。她一聽,忙又討了一陣價,最後降到了七十文,外加一壺熱水、兩個饅頭。
店主喚出老僕婦帶她去了後面那間窄房,給她提了一壺滾水,又拿了兩個冷饅頭給她。她就著熱水吃了饅頭,向老僕婦討來木盆,將剩餘的滾水倒進去,脫了鞋燙腳,取出自己的舊帕子,將扭傷的腳腕敷了一陣。累了一天,已經困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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