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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越多了。她欣賞我的手杖,稱它為「都都」。因為她看見我常常拿著手杖上車子去開會,而車子叫「都都」,因此手杖也就叫「都都」。她要求我左手抱了她,右手拿著柺杖走路。更進一步,要求我這樣地上街去買花。這種事我不勝任,照理應該拒絕。然而我這時候自己已經化作了小孩,覺得這確有意思,就鼓足幹勁,一手抱著孩子,一手拿著柺杖,走出裡門,在人行道上慢慢地踱步。有一個路人向我注視了一會,笑問:「老伯伯,你抱得動麼?」我這才覺悟了我的姿態的奇特:凡拿手杖,總是無力擔負自己的身體,所以叫手杖扶助的;可是現在我左手裡卻抱著一個十五、六個月的小孩!這矛盾豈不可笑?
她寄居我家一共五個多月。前兩個多月象洋囡囡一般無聲無息;可是後三個多月她的智力迅速發達,眼見得由洋囡囡變成了一個人,一個全新的人。一切生活在她都是初次經驗,一切人事在她都覺得新奇。記得《西青散記》的序言中說:「予初生時,怖夫天之乍明乍暗,家人曰:晝夜也。怪夫人之乍有乍無,家人曰:生死也。」南穎此時的觀感正是如此。在六十多年前,我也曾有過這種觀感。然而六十多年的世智塵勞早已把它磨滅殆盡,現在只剩得依稀彷彿的痕跡了。由於接近南穎,我獲得了重溫遠昔舊夢的機會,瞥見了我的人生本來面目。有時我屏絕思慮,注視著她那天真爛漫的臉,心情就會迅速地退回到六十多年前的兒時,嘗到人生的本來滋味。這是最深切的一種幸福,現在只有南穎能夠給我。三個多月以來我一直照管她,她也最親近我。雖然為她相當勞瘁,但是她給我的幸福足可以抵償。她往往不講情理,恣意要求。例如當我正在吃飯的時候定要我抱她到「尤尤」去;深夜醒來的時候放聲大哭,要求到「外外」去。然而越是恣意,越是天真,越是明顯地襯托出世間大人們的虛矯,越是使我感動。所以華瞻在江灣找到了更寬敞的房屋,請到了保姆,要接她回去的時候,我心中發生了一種矛盾:在理智上樂願她回到父母的新居,但在感情上卻深深地對她惜別,從此家裡沒有了生氣篷勃的南穎,只得象杜甫所說:「寂寞養殘生」了。那一天他們準備十點鐘動身,我在九點半鐘就悄悄地拿了我的「都都」,出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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