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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指揮副使
霍朗徵和沈吟年齡相仿,原是平起平坐,現在霍朗徵已官居從三品,任京衛指揮使副使,功成名就名利雙收。而他還得靠師兄,才坐得上區區七品知縣,相比之下比得草芥不如。
如果沒有居同野,沈吟聽這個名字不過是有點發怵,而今還有居同野跟在身邊,他竟有些怕,是霜寒露重的感覺,令他一瞬間產生退縮的念頭。匆匆叮囑句「別說我在」,連忙跑了。
沈吟和霍朗徵是在京師認識的,那時兩個人年輕氣盛風華正好,一個美如璞玉,一個俊朗瀟灑。霍朗徵本不是個喜歡南風的,偏生對沈吟一見鍾情,沈吟枕邊無人,但不想叫他覺得那麼容易,心高氣傲半推半就。
霍朗徵當然不甘為人下,然而他求著他盼望著他,不得不甘願,又怕沈吟不理會他,只想耳鬢廝磨先溫存著,等到時機成熟再談其它。
沈吟玩了人家又不花銀子,每每都是匆匆來匆匆走,穿好褲子就翻臉不認人。當他發現霍朗徵竟然有長長久久的想法,還覬覦自己的屁股,哪裡甘心,加之被貶心灰意冷,那人前途光明似錦,而自己碾在塵裡,萬般糾纏比不過終將背道而馳的命運,就此天涯海角相隔,千里迢迢不再相見。
這些年來,沈吟也沒少聽到霍朗徵的訊息,他是越做越高,至今依舊未娶,並說為等一年輕相遇之人。沈吟知道那人就是他。
這事肯定要瞞著居同野的,沈吟還準備帶著他見家長,怎麼碰上這個事,萬一霍朗徵懷恨在心在居同野面前捅出來怎麼辦。他年輕時心比天高,不願受牽絆束縛,但凡有網必然拼個你死我或也要掙脫。而今步入而立之年,眼睜睜看著自己一寸一寸陷入錦繡羅網,好像還是自己心甘情願的叫人家來網著他。
沈吟獨自在西安城裡晃悠,街上摩肩擦踵人聲鼎沸,甚囂塵上卻統統與他毫無幹係。他眼前有些朦朦朧朧,不是雨也不是淚,似霧非霧,只是裸露在外的臉蛋和手被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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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同野假裝他又睡著,事實上沈吟一醒,他也很清醒。居同野聽著沈吟在外間洗漱,又聽見他離開的腳步,緩緩坐起來,慢吞吞穿衣穿鞋。他想打點水擦臉,畢竟不是自己家,昨日瞧著周府那麼大,不知哪裡有井,早飯也不知去哪裡吃。
沈吟雖然隨性,但除了那位華服管家,居同野見到的其他人卻都是冰冷的,他連一句話也不敢多說。還是趁早辦完事走人,沈吟很久沒見他師兄,應該會耽擱幾天。
居同野走到院子裡,院外候著的丫鬟一見他,立刻恭敬道萬福:「公子稍等。」
居同野原地愣了片刻,看見丫鬟們魚貫而入,端盆捧巾奉茶,忙忙碌碌好似一群辛勤蜜蜂。所幸丫鬟們都不敢抬頭,他第一次被人這麼捧在天上伺候侍奉,麵皮發紅,臉頰像被霜打了的梨,硬著頭皮直到吃完早茶才好意思張口趕人。
人一走,屋內冷清,居同野向嵌入沙漠中央的旅人,疏離難耐。牆外傳來陣陣兒童嬉鬧聲,院落裡格外安靜,針掉了的聲音都如雷磔。
居同野是被父母關在家中的孩子,想盡一切辦法越獄,頓時急的心癢難耐,想著就在附近,沈吟託人來找也能馬上回來。
的確是幾個小孩子,都是家僕的孩子,父母當工無心照管,便由著在偏僻角落裡踢毽子。沈吟的院子長久沒人住,小孩子不知道小老爺已經回來,這日如往常一般嬉鬧。
居同野是個踢毽子的好手,爹在衙門當工,娘總是有補不完的衣服,他不敢跑出家門,只能獨自在家中院裡踢毽子。踢壞了一個又一個,盤磕拐蹦手到擒來,登時歡天喜地就要加入踢毽子行列。
一群孩子見居同野以為是個來府辦事的普通人,也不見外。居同野先是故意花裡胡哨踢了一番展示巧技,引得孩子們紛紛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