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3/4 頁)
層明雲。
民間的誣告
家內的謀反
9月初,一個生員從遠在兩千裡外的山西為揭發一樁謀反大事而來到北京。他攜帶了一份“反書”和一份揭發反書為其叔父所作的狀紙,呈遞給都察院。雖然官方記錄沒有披露它們的內容。但是當都察院循例將此案報告給弘曆的時候,這些充滿敵意的文字讓皇帝大發雷霆。軍機處迅速派員前往山西,會同巡撫蘇爾德進行調查。一隊身著錦緞官服的命官搜查了叔父的住宅,但沒有發現任何“悖逆字跡”。對生員所揭發的那些同謀的搜查也毫無結果。生員叔父極口呼冤,甚至連生員的父親也對其子的揭發茫然無知,認為毫無根據。官員們重新審問了生員張廷瑞,報告瞭如下結果:(張廷瑞)始猶語言支吾,及反覆質訊,伊唯俯首痛哭,供稱張如召夫妻獨霸家產,伊父母為人懦弱。多年受其凌逼。伊欲以實情赴官控告,又恐不能準理,反受其毒。晝夜尋思飲泣,忿不欲生。因自捏逆詞,赴京具控。如今悔之無及。官員們無法相信,張生員會為家產爭執這樣的細故便捏造逆詞指控叔叔,並牽扯進那麼多的人。或許,他的叔叔確實有什麼不法情事?他們因而決定繼續調查。但是,弘曆卻洞察到了事情的真相。他硃批道:“大約誣告是實,按律嚴擬,處以極刑。”
一個頑固的債主
直隸人關德麟被張二指控為剪辮犯,因為張在關的衣物裡發現一段剪下的辮梢。這個案子很快從省府衙門移交到了承德的軍機大臣們手裡。這些大老爺們一定對涉案各方用盡了手段,因而得以於9月20日向弘曆報告了與原先不同的案情。關德麟原是北京附近兵營的設軍旗人,由於朝廷裁汰漢旗,他出旗為民,並搬到離北京西北七十里的昌平居住,租種村民張二的地畝。後來他又搬回北京地區,住在自家墳園,以挑擔賣雜貨為生。他曾借給張二六千文錢,屢次催討未得。後來他又去張家要債,張因一時無錢,便留關德麟住宿。關多次吵鬧,並要與張的妻子同宿。張心存怨憤,與關口角後,去隔壁劉三家買燒酒吃。看到劉家兒媳梳頭掉下的頭髮,就揀回編了三條辮尖。乘關不在,張把這些髮辮連同自己老婆的一把剪刀一起塞進關的包袱,然後赴鄰近千總衙門報案。
弘曆覺得這個案子很棘手,這主要是因為此時各省的剪辮證據大概已引起了他的懷疑。他一方面同意對可惡的張二處以絞監侯,另一方面提醒他的官員們:“不可因有此誣捏之案,遂心存遊移,於躕緝割辮匪徒,稍有怠玩,俾正犯得以漏網。”
雖然就軍機大臣們的記憶所及而言,上述案子是最突出的,但其他種種奇怪現象也已引起了各省官員的注意。比如在河南使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刁徒私將父財妻物花用無存,遂自行剪辮假稱被人所割,錢物亦被人奪去。子騙其父,夫赫其妻者;更有頑生逃學,自行割辮捏稱被割致病,以冀不至書館者,情事百出。”江蘇的情形也是一樣,不過直到11月末才奏報到北京:“汀蘇各屬詳報有民人自割辮梢挾嫌圖賴及貪賞誣指等案。”
雖然民間誣告的全部情況要到幾個星期以後才會清楚,但軍機處在10月中討論妖術案時已對此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懷疑。在這樣的氣氛下面,讓我們來看看審判官們是如何重新審理那幾個最惡名昭著的叫魂案犯的。
被告席上的叫魂犯
張四儒的坦白
賣唱乞丐張四和他的十一歲兒子被關在安徽宿州的大牢裡,被指控在趙莊偷割了辮子。代理知縣劉某報告說,張在用刑之後承認他受高個陌生人趙三僱傭割辮。但是劉知縣無法讓他承認他就是山東乞丐靳貫子所供稱之張四儒。對高個趙三的搜尋也毫無結果。乞丐張四和他的兒子被塞進囚車,押送到鳳陽府衙,在那裡他承認自己就是張四儒。這一下,終於找到了追蹤迄今一直追遙法外的妖首玉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