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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不好意思地說:那現在呢,還要維持現狀?
她剛想說話,她爸爸媽媽就來了。
一家人高高興興在我面前團聚了。
她有點不好意思地看著我,我勉強一笑。
崔悅的父母幫她辦理出院手續了,ay也來接我出院了。
我們沒有再見一面。
現在怎麼樣了?ay問我。
什麼怎麼樣?我無力地回答她。
你們的關係變得怎麼樣了?她在重複問題。
我覺得很疲累:我也不知道,剛剛發生了那麼大的事,給她一點時間吧,我不想逼她。
好了,我想你也不需要煩惱那麼多了,表哥那邊又有案子發生了,等著你回去幫忙呢!她興奮地說。
我心想,也對,寄情於工作吧,不用老是想著感情的事。
這次回去的飛機好像特別快,我才睡了不到五分鐘似的,就已經到達機場了。
剛剛下飛機,就有警車過來接我們了。
案發現場在市中心的一條巷子裡面,周圍聚滿了很多人在圍觀,警察在現場圍起了警戒線。
我拿出工作證掛在胸口,彎下腰,越過警戒線,進入案發現場。
鑑證部的同事正在採證,拍照。
我翻開白布,不禁一皺眉頭。
死者的衣服被剝光,背脊面向天空,身體朝地上躺著。呈一個趴在地上的死狀。
我隨口一問:查到死者的身份了沒有?
包公說:衣服被剝光,頭顱又不見了,身份很難確認,但已經向失蹤人口備案了。
蘇警官過來了:有沒有頭緒?
我嚴肅地搖了搖頭:犯罪嫌疑人很冷靜,刻意砍下受害人的頭顱,並剝光她的衣服,很顯然這是一種羞辱的行為,而且不讓我們確認她的身份。這裡處於市中心,晚上又有很多警衛巡邏,要殺一個人,不驚動警衛不容易,而且還要砍下她的頭,這就更加不可能了。而且這裡半點血跡都沒有,屍體上的血已經流光了,很明顯這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接觸不到第一案發現場是調查案子的大忌。
找不到第一案發現場,也無法確認受害人的身份,調查的方向就會比以往的困難很多,但是我們還是要快,犯罪嫌疑人如果嗜殺,他不會停止殺戳的。
我說完之後,對著屍體做了一個安息的動作。
解剖室。
我帶上口罩,手套。對助手說:記下我說的話。
死者女性,身份未明,年齡大約在20至28之間,根據屍體的溫度,死亡時間大約在前晚的晚上11點至12點之間。身上沒有明顯的傷痕,但是雙手有被浸泡的跡象,面板已經泡得皺皮了,指甲裡面並沒有泥沙,說明浸泡的水份不屬於河水之類的,第一案發現場可以排除鄉村之類的地方。
脖子上的切口有點不齊整,皮肉爛開,而且沒有往裡面延伸,如果是直接砍下來的,脖子上的切口應該是往45度角的,但是切口很平順,而且皮肉沒有往外面翻,呈一個很平整的角度,相信是從左到右割斷頭顱的,但是脖子的皮肉皺得很厲害,皮肉被利器磨了很久,說明割頭顱的時間應該超過一個小時左右。
我稍微停頓了一下:犯罪嫌疑人在享受殺人的樂趣。
我再埋頭繼續檢驗。
皮肉呈肉白色,相信受害人是被殺後再割斷頭顱的,至於詳細死因,還需要反覆檢驗才可以進一步證實。
我拿著報告去蘇警官辦公室找他。
剛開啟門,發現他正在和別人講電話,看他說話的聲音那麼大,估計也是談公事。我不想打斷他,直接將驗屍報告放在他桌面上,我坐在他對面,等待他結束通話。
他看到我坐在他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