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我就不應該坐在證人席上(第2/2 頁)
因為這件事的特殊性,從一開始就失去了“公正性”。
“我服從審判長的指揮,但我保留剛才的意見。”
“嗯,那麼接下來由證人講述自己的證言證詞。”
聽到這裡,所有的鏡頭都給向了另一邊的李晨。
李晨一聽到這裡瞬間來了精神。
終於輪到我了麼?
李晨按響自己旁邊的話筒。
“尊敬的法庭,尊敬的審判長,在發表證人證言前,我想就被告辯護人的話做以解答。”
“關於我是證人這件事,一開始我也是認為自己不能夠作為證人,最主要是都成市武協的明查秋毫,地檢署的檢察員能夠準確的判斷是非,加上審判院的法官能夠秉公辦事,才讓我有機會坐在了證人席上來探討這件事。”
“那麼關於被告人辯護律師所提成的問題,我也是相當認同的,認為我確實不應該坐在證人席上,而是坐在原告那裡來指控打人的行為。”
“理由有兩點。”
“第一,作為案件的第三人,原本我也沒有打算參案件當中,只是因為兩雙的行為迫使我不得不參與其中。”
“第二,關於剛才對方辯護人一直強調我還手的這件事。”
“首先,作為一個站在公正公平的第三人,一開始我的想法就是拉開糾纏在一起的雙方,也沒有過多的想法。”
“誰知道劉偉杰不分青紅皂白上來就是一腳,將我踹到了前排的座椅上,導致頭部受到猛烈的撞擊,醫院檢查給出的結論是輕微腦震盪,這一點在提交證據的第四頁,有醫院給出的診斷結果。”
“然而就是這樣,劉佳偉還沒有放棄繼續行兇,跟上前來準備繼續實施毆打,這一點車廂內的其他旅客都可以作證。”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不得不出手製止對方的暴行。”
“至於對方的辯護律師說所的還擊次數,我想正當防衛的相關明文規定沒有明確對防衛次數加以的限定。”
“他說指出的對方停手,我不應該繼續動手,只是他自己認為的對方停止威脅,而並不能代表我認為威脅已經解除。”
“客觀因素,火車上的列車長在現場,他竟然還敢動手行兇,本身對於我來言就是一種最大的威脅。”
“對於這種暴徒,我的潛意識告訴我,只有對方徹底沒了還手之力才是真正的解除威脅。”
“那麼作為本次案件的第三人,一沒有挑釁對方,二則是我在被打時第一反應也不是還手而是採取緊急避險。”
“請大家注意,在列車員在場的時候,我的一切行為就屬於是緊急避險。”
“那麼在避無可避的情況下所採取的手段,就是正當防衛。”
“而作為本次事件的主要受害者,我認為我不應該坐在證人席上,而是作為原告出席本次庭審才符合他口中的起訴與審判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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