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領證(第2/2 頁)
舅媽並不怎麼歡迎他,這些都是他後來一點點告訴我的。
因為沒有房子可以結婚,所以我倆就商量著也不舉辦什麼婚禮了,就當我們倆過了年去北京旅遊結婚了。
我倆只是在飯店請了一些親戚、朋友辦了三桌酒席而已,我媽媽是非常不樂意的。
只是在我們領證之後了,他父母和他姥姥(他姥爺已經過世了)在年前坐在一起吃了頓飯,算是認識了親家。
媽媽很不滿意,即沒有彩禮,也沒有婚禮,就這麼把姑娘給嫁出去了,還不算嫁出去,簡直就是莫名其妙的把姑娘給騙走了。
我勸了媽媽好久,一直說是因為我自己的原因,請不下來假,只好等工廠放假才回來,又要趁著春節前,政府還沒有放假把結婚證領了,要不再請假也不容易,不是不辦婚禮,就當我旅行結婚去了,還是去北京旅行結婚呢,首都啊,多有意義啊。
媽媽抹著眼淚和我說:“什麼旅行,明明是去打工,說得跟多好似的。連個房子都沒有,咱家可以不要彩禮,不過沒個房子,你們倆以後住哪?”
我接著勸著,“他對我好就行唄,形式不重要,我們自己有手有腳,能給自己掙一個家的,不靠別人,不管是他家的錢,還是咱家的錢,我們都不要。”
媽媽為了自己的姑娘以後能過得幸福,雖然不滿趙林的一切,還是很有禮貌地對待了親家,還算親切的對待女婿趙林,我不禁長長的吁了一口氣。
爸爸什麼也沒說,還挺贊成我有志氣的樣子,因為趙林是我同學,以前也來過我家,我爸對他印象還是相當不錯的。
從領證到見家長到辦酒席,我倆只用了五天的時間,真正意義上的閃婚。
現在偶爾和老公談起我們的閃婚,總是自豪多多,多有意義啊,相比那按部就班的,落入俗套的婚禮,我們的多與眾不同!
他姥姥讓我們住到她那裡去,我們沒同意,他的父母讓我們去山裡,我倆也沒同意,我都一年沒回來了,當然捨不得我爸媽了,於是我倆商量的結果是,即便是結了婚,我們還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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