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租房(第1/2 頁)
趙林跟著他父母回山裡過年了,不過沒呆兩天,初二就跑回市裡了,去了他姥姥家,我和媽媽商量了一下,把小妹攆到了沙發上睡,徵用了妹妹的屋子,留趙林住到了家裡。
當時哥哥已經結婚了,還沒有小孩,也在家裡和我爸媽一起住,我家是有三個屋子的老樓房了,是那種老式的建築格局,沒有客廳,有一長走廊,兩邊是屋子,一共有三個臥室,一個廚房,一個廁所,一個儲物間,另外加兩個陽臺。
父母一屋,哥嫂一屋,妹妹和我一個屋子,妹妹還是挺有義氣的,二話不說就住到了我父母那個大屋的沙發上,於是我在初二趙林來我家拜年後,吃完了晚飯就留他在我家了。
宣告一下哦,我倆年前已經領證了,住到一起是合法的了。
他開始還有些不好意思,不過那天晚飯他和爸爸、哥哥喝了不少的酒,藉著酒勁就住下了,一直到我們離開老家返京,他都一直住在了我們家。
我並不遺憾沒有婚禮,沒有彩禮,這些都是虛的,是給外人看的,收了婆家彩禮,我們也不會因此發財,有了婚禮也不能保證誓言的兌現,永遠的恩愛。
何必要用世俗的形式演戲給芸芸眾生看,我在意的是我嫁的這個人,有沒有真心待我,只要真心待我,即便是吃糠咽菜,我亦甘之如飴的。
我不怕在世間吃苦,也算是一種修行,有手有腳不會讓自己捱餓,有腦有心不會讓思維枯涸。
我和趙林的觀點基本一致,我比他還要透一些,開一些,比方說婚禮,沒有便沒有,我無所謂的。
他卻心裡不好受,也許我那些閨蜜們說他了,年後我們聚會,她們可把他單獨叫到了一邊好好的說了說,她們都不肯告訴我她們到底說了什麼。
不過我想,一定是怕我在外地受欺負吧,然後對他鄭重的警告吧。
和趙林走到了一起,我那些閨蜜們的意見是不一致的。周慧不是很贊成,主要是認為他家境不好,還有一個偏心的父母,而且在老人身邊長大的孩子一般心裡都有些疾病,性格會有些孤僻或偏激。
她和我分析了現實情況,問我是否真的覺得他值得託付終身,不是有句古話說得好,男怕選錯行,女怕嫁錯郎嘛。
我沒有猶豫,告訴周慧我認定他了。她也就不在說了,她是理智型的,看到我的一臉決絕,就給我講了他也是有優勢的,讓我安心。
秋瑩較為感性,她認為只要我們彼此感情好,一切都不是問題,有情人就應該在一起。
玥玥是最堅決反對的,主要是她最看不好趙林的,認為他不是我所說的潛力股,以後我跟著他,只會吃苦受罪。
梅子就溫和多了,雖然沒有看好趙林,但覺得我認可的就一定是好的,所以也就接受他了。
回到北京,我們開始在縣城裡找房子,準備租個房子,開始我不同意,覺得租了房子不划算。
趙林如果天天回來住,每天往市裡跑實在是太辛苦了,如果不是天天回來,只是週末回來,平時就住宿舍,那租了房子有些浪費。我要是加班也不能回來了,豈不是隻有周末才住,太不划算了。
可是在這件事上趙林很固執,一定要租房子,他說只要不忙,他就天天回來。
於是我倆就趁著放假在縣城裡找起房子來。一定要離公交車站近一點,要便宜一點,主要就這兩條。
我們找了中介,有兩種方式,一個是100元中介費,保證介紹成功,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另一種價位是50元,提供5套房子給你看,不保證你一定能選到,不過不成功也不退錢。
我倆花了100元,為了一定能找到,我們只看了三套房子就定下來了最後看的那套房子。
首先是便宜,一般縣城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