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混過週四是週五!(第3/3 頁)
“這話別說你,連我自己也不信。說到底,一見鍾情這種事就是雙方看上對方的臉吧,然後才會有想接觸的念頭,並且在接觸的過程中判斷對方到底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那個人。”樂燦這個不知寫了多少浪漫情歌的傢伙,此刻正毫不客氣地說著踐踏浪漫這個詞的話語。
但在顧霜曉看來,他其實說得還挺有道理。
當年的她對傅明寒就是一見鍾情,而後在相處過程中,才漸漸真正愛上了他。但是啊,如果,如果傅明寒本質未變,外貌換成一個五大三粗、滿臉痘痘的地中海男,她絕對不會再與他做進一步接觸,更別提愛上了。
說到底,從前的她也是個顏控。
……也許現在依然。
“即便如此,你不覺得自己的決定太草率了嗎?”
即使贊同樂燦的理論,不代表顧霜曉就想自找麻煩。
“哪裡草率了?”樂燦反問,“喜歡一個人,然後去追,這難道不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嗎?”
“你是個很有名的公眾人物,而我,不僅離了婚,還有孩子。”顧霜曉從不覺得女人離了婚什麼的就低人一等,現在就是隨口一說,亂扯東西當擋箭牌。
然後,顧霜曉聽到了一句超級任性的回答——
“首先,我要糾正一下,我的本職是歌手,工作內容是我提供優秀的歌曲給廣大聽眾,作為回報,他們提供給我金錢以及支援。至於明星,那只是兼職。說到底,真心喜歡我的人,就應該無理由支援我的任何決定;而並非真正喜歡我的人,更沒有資格對我的生活指手畫腳。”
“其次,在來這裡之前,我就已經知道你離過婚還帶著孩子的事,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說到底,這隻證明我們相遇的時間不對。以及,你不知道嗎?”
樂燦露出了一個有些邪惡的笑容:“對於男人來說,人妻是個好屬性。不過可以安心,我對做鬼父沒有任何興趣。”
作者有話要說: 與前夫先生不同,這位是直球派……也是非常之乾脆了。
感謝修竹和荔枝的地雷,麼麼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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