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混過週四是週五!(第2/3 頁)
“女鬼小姐”從屋中走了出來。有意思的是,她似乎並不驚訝於他會出現在門口,只是語氣淡定地說——
“進來吧。”
樂燦挑了下眉,邁步走進了院中。
顧霜曉的鎮定並非唬人,首先她猜到樂燦會來,其次剛才大黑也嗅出了來人的味道。
她將人引入客廳。
“喝茶嗎?”
“喝。”
顧霜曉於是給坐下來的樂燦倒了杯茶,茶葉並不名貴,而是鎮上人自己種自己炒的,沒有特別好喝,卻也別有一番風味。
招待完客人的茶水後,她自己也坐下身,問道:“請問有什麼事嗎?”
樂燦隨手摘掉自己的墨鏡和大鬍子,將它們與鴨舌帽一起放在桌上,直視著顧霜曉,直截了當地問:“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你的意思是?”顧霜曉故作不解,她雖然堅信自己的“收尾工作”很完美,但最近正倒黴,還是小心為妙。尤其,她並不確定樂燦到底記得多少。
“既然你是活人,那麼那天晚上我們絕對見過。”樂燦肯定地說,“但很多細節,我記不清楚了。那天我並未喝酒,這很不正常。”更為重要的是,他記得自己曾被她丟入過水中,然而醒來時,身上卻乾乾如也,這太不對勁了。
“抱歉,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顧霜曉淡定地喝了口茶,說道,“我只記得,那天你求我載你一程,然後中途又突然說要下船,之後我將你送到了岸邊。”
樂燦:“……”你在逗我?
顧霜曉微笑回視:不,我說的都是實情,不信的話就拿出證據來嘛。
沒錯,對於“曾把人踹下水”這件事,她的應對措施就是——死不承認!
兩人默默地對視了片刻後。
樂燦驀地展顏一笑:“算了,這都無所謂。”
顧霜曉心中訝異,這人特意為這事找上門來,結果現在說這些都不重要?那什麼才重要。
“我今天來,是想問你——你已經離婚了,現在是單身狀態,對吧?”
顧霜曉微蹙起眉:“那又如何?”
“你就說‘是不是’吧。”
顧霜曉差點被逗樂了:“這好像不關你的事吧?”怎麼?這人好好的明星不當,打算當戶口調查員啦?
“不,這很重要。”樂燦敲了個響指,露出“我現在很正經所以你要聽好”的表情,“做‘破壞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太敗人品,這種事我是不做的。但如果你是單身,這種問題就不存在了。”
顧霜曉:“……你的意思是?”
不是吧?難道現實真的是最糟糕的那種?
“對,我看上你了。”樂燦手肘撐桌,單手託著下巴,以這種姿態看著面前那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都未露出驚容的女子,嘴角勾起了一個笑,“我決定追你。”
“理由?”被狠狠雷到的顧霜曉雖依舊保持著面上鎮定,心裡卻寫滿了“你怕不是個抖m”的字樣。
樂燦斬釘截鐵地回答說:“你漂亮。”
顧霜曉:“……”不得不說,這理由也是非常之簡單粗暴了。不過話又說回來,這似乎是對她顏值的肯定,她該說聲“謝謝”嗎?
“我對你一見鍾情,覺得咱們的顏值很相配,所以決定追求你。”
顧霜曉簡直哭笑不得:“你這話聽起來可沒什麼誠意。”
“會嗎?”樂燦哼笑了聲,“我只是足夠誠實而已。我們滿打滿算,現在也才是第三次見面,說過的話加起來也不超過五十句,如果我說‘我被你的溫柔善良可愛以及暴力深深地打動了’,你信嗎?”
顧霜曉:“……”等等,是不是有什麼奇怪的詞語混進去了?所以他果然是抖m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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