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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競爭對手。
可實際上,來面試的只有他一個人。
「成了,十拿九穩。」他興奮地握拳對自己說。
但糟糕的是,在面試一開始,他才說了一個自我介紹,其中一名面試官就認出了他。
「見鬼!吉米萊蒙,怎麼會是你這個白痴?你怎麼會來面試主唱?」
「別叫我吉米,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我為什麼不能來面試?」詹姆斯條件反射地回了一句。
接著,他重新抬起頭,一邊打量那名認出自己的面試官,一邊在腦袋裡翻找久遠的記憶。
翻找的過程很快。
並沒有用多少時間,他就近乎震驚地喊出了對方的名字:「蘭斯溫菲爾德?你怎麼會跑來玩樂隊?」
「對,沒錯,是我。我想玩就玩了,這是我的樂隊。」蘭斯溫菲爾德簡單地說。
然後,他又很狐疑地問了一句:「我怎麼不記得你以前當過主唱,還經驗豐富?」
「因為我一向比較謙虛,從不四處炫耀。」詹姆斯謹慎地回答。
「少扯淡了,你就是個白痴!」蘭斯的唇角不由自主地翹起來。
「咳,反正來都來了,你一時半會兒也招不到別人,就讓我試試。「
詹姆斯不爽不忙地繼續厚著臉皮自薦:「反正你瞧,這兒也沒多少人來應聘。」
「可我寧缺毋濫。」蘭斯嘴硬地說。
但其實給個機會也沒什麼,他只是……
別看他們互相認出了對方。
可實際上,他們之間一點兒都不熟。
至於說為什麼能認出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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