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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又一次把盤子狠狠拍在了混帳哥哥的大臉上,揮著手臂吼:「五十次!足足五十次!我每一次都不想和你吵架,你他媽回回都能找到理由給我添亂、和我吵起來,就他媽的為了一份屎一樣的飯!五十次,你和我吵了五十次!想吵架是吧?那就來啊!來啊!」
林德懵逼地看著弟弟,一時間居然被鎮住了。
他抬起手抹了一把臉,難得地結巴了一下:「這,這是怎麼了?」
約翰老爹同樣很懵。
他放下剛拿起的報紙,和大兒子面面相覷,遲疑地回答:「也許……就業壓力太大了?」
第4章
儘管答應了那個該死的天使。
可實際上,詹姆斯對歌手這職業毫無概念。
自古隔行如隔山,突然讓一個曾經的汽修工轉行去唱歌,大概只有三流小說才會這麼沒邏輯地瞎編。而且,更讓人心煩的一點是,他還沒辦法光明正大地告訴親爹和親哥這件事,總不能對他們說:「我不去工作了,天使喊我去唱歌。「
假如這麼說了,老約翰和林德肯定會呵呵他一臉,摩拳擦掌地問:「天使?吉米,你見過惡魔嗎?」然後,給他來一頓巨疼的混合雙打。
所以,他只好每天假裝對爸爸和哥哥說去修車廠當學徒工。
可實際上,在走出家門後,他就孤單地四處找能唱歌的地方,以及能透過唱歌賺錢的工作。
在無所事事了三天,又想放棄的時候……
一張亂貼在窗戶上的小廣告突然被風吹落到了他的腳下。
這就像是命運的關鍵轉折點兒。
後來,詹姆斯非常懷疑是某個天使的傑作。但在當時,他壓根沒想那麼多,條件反射地就撿起了那張薄薄的紙,也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上面寫著:誠招樂隊主唱。
感謝英格蘭普及的基礎教育。
半文盲的詹姆斯好歹認識這幾個簡單的單詞,但問題是,應聘一名樂隊主唱一般需要什麼條件?
基於不懂就問的原則。
他四處張望了一下,隨手拉了一個看起來很懂的路人打聽起來:「嗨,兄弟,你覺得怎麼才能當個樂隊主唱?」
這個後來在他記憶裡已經面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於什麼心思,給出了一個相當絕妙(諷刺)的回答:「長得好看,能裝逼,會唱歌,什麼樂器都不會,又不想一個人傻逼地站在舞臺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條都符合,這不正是給我準備的活兒嗎?!」
然後,他就愉快地跑去應聘了。
那名隨口亂說的路人事後很可能以為遇到了一個瘋子,或者好忽悠的傻子。
可詹姆斯其實是在用這種外人難以理解的方式給自己打打氣。
現實有時候就像片沼澤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淪,就要儘可能地讓生活變得多姿多彩一點兒,起碼不要那麼無趣。
曾經碌碌無為的十年時光,也許確實沒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這十年裡,唯一值得驕傲的地方,大概就在於成熟的人生態度了——面對艹蛋生活的超高容忍度、永遠積極向上的樂觀態度,以及……日漸加厚的一層層臉皮!
接下來就是去面試。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資料,但在網際網路還沒普及的十年前,再怎麼努力翻閱報紙、雜誌,也很難找到真正有用的資訊,最後,他心大地決定憑天賦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兒的話)。
那是一場很簡陋,也不怎麼正式的面試。
面試官是兩個年齡不大、經驗也不足的年輕人;面試地點是在一所小學的空教室裡,這所學校下午低年級會放假,空下來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詹姆斯起初以為會有很